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落实《条例》和《通知》要求,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县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7429条,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政策解读242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次,办理公开信箱投诉反映件880件,办理群众留言34件(次),开展调查征集4件(次)。集中公布人大代表建议153件、政协提案223件,及时公开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财政预决算等内容。按照《条例》要求督促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发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全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29件,办结29件。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和时限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拟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公开到位,不该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完成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全县现有1个门户网站,66个子网页,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正常。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个,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条件和便利。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制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柱府办发〔2020〕71号),建立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月检查和季度通报,2020年通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7期,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2020年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11个,目前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54个。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跟踪培训。2020年12月31日组织乡镇(街道)、县级部门66个单位132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培训了《条例》、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提升了全县政务公开能力。

(六)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主要情况。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9号)要求,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及目标,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明确了67个政府信息公开机构238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制发了县级和乡镇级《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3

+37

139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3

-9

27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11

+215

5784

行政强制

129

+28

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66

23071.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

公开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6

0

0

0

0

0

16

(七)总计

29

0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要求理解有偏差。目前对政务公开的要求越来越严、公开的标准越来越高、公开的内容越来越细,部分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公开的标准、内容等方面的要求理解程度不一致,对本单位产生的政府信息在理解上有偏差,没有做到“应该公开尽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不规范。目前我县政府网站基本按照上级的要求完成建设,但公开内容上仍然存在栏目名称、层级分类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推进慢。各个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事项标准不统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较慢。

2021年,我县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厅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继续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升级政府门户网站,优化公开平台,实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查询查阅等功能智能化。二是深入贯彻执行《条例》,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突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保障各单位依法主动公开的质量;围绕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推进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四是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继续坚持月通报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z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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