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3-000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府办发〔2023〕16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

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任务落地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政府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质高效抓工作、促落实,确保完成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严格压实责任,积极推动闭环落实

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负总责,及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分管领域的相关工作,定期研究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卡点难点问题。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照县政府工作报告,按照“清单化、事项化、项目化”原则,认真梳理细化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盘点销号,确保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

三、加强高效协同,严格开展督查考核

各牵头单位要统筹抓总,发挥好协调各方的作用;各责任单位要细化任务、硬化措施,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目标任务完成。县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各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政府督查办要加强日常督办,按季度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于每季度末月25日(即325日、625日、925日、12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收集汇总报县政府督查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0       


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争取实现更好的结果。

牵头领导:冉启明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

牵头领导:何德华

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牵头领导:冉启明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牵头领导:陈

牵头单位:县商务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7%

牵头领导:冉启明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牵头领导:冉启明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提升乡村发展水平。

7高度关注监测户最低收入水平,持续落实脱贫政策,动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积极争取各级各类帮扶支持,精准落实助农增收措施,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推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1.85万元以上。

牵头领导:王淑蓉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深入开展违法用地问题防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耕地面积只增不减。

牵头领导:谭祥平、王淑蓉

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县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粮食安全保障,扎实抓好生产、储备、应急、流通等全过程监管,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牵头领导:冉启明、王淑蓉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县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0突出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重点乡镇、重点村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推进全县乡村振兴。

牵头领导:王淑蓉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1坚持将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提质发展黄连、辣椒、莼菜“三色”产业,做大做强乡村富民产业,带动8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累计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

牵头领导:王淑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2. 深入推进“人才柱石”工程,培育引进乡土人才、专业人才等1000名以上。

牵头领导:李新路、赵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3. 弘扬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加强传统村落、特色村寨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积极创建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牵头领导:谭祥平、何德华、石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县民族宗教委、县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4. 新建“四好农村路”100公里。

牵头领导:李新路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5. 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改造农村户厕800户,创建美丽庭院200家。

牵头领导:王淑蓉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6. 全面推广“贵和工作法”和乡村振兴“积分银行”,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牵头领导:牟显海、王淑蓉、冉义智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持续深化产业升级,推动特色产业创新发展。

17. 做大产业规模,发展以黄连为代表的中药材30万亩以上、以辣椒为代表的调味品12万亩以上、以莼菜为代表的生态果蔬30万亩以上,实现农业总产值64.5亿元、增长9%

牵头领导:王淑蓉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8. 围绕做大清洁能源、康养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型材料“四大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实现年产值82亿元,带动规上工业产值突破100亿元。

牵头领导:何德华

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9. 围绕做大现代服务业规模,推动商贸、文旅等行业发展壮大,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4亿元、增长8%,实现接待游客23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70亿元以上。

牵头领导:谭祥平、陈

牵头单位: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 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创建国家创新型县。

牵头领导:刘高杰

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1. 加强与西南大学、海鹤药业、中国宝原、中核健康等单位合作,积极争取渝东南科创基金、市科风投基金参与,推动黄连素提取、黄连“左金胶囊”等科研成果实现价值转化。

牵头领导:冉启明、何德华、王淑蓉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2.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推动西南水泥、长捷电子、小天鹅等8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16家以上,加快推动伟岸测器“核级”产品生产项目落地,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何德华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深入扩大投资消费,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23. 加强项目策划储备,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完成立项争资65亿元以上。

牵头领导:冉启明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4. 加快推动沪渝蓉高铁石柱段、万黔高铁、广忠黔铁路、石彭高速、梁忠石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城市品质提升、精密铸造件生产等175个项目,提速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回龙场水库等53个在建项目,建成渝利铁路黄水站至冷水公路、万宝风电等89个项目,带动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8亿元、增长20%以上。

牵头领导:冉启明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5. 全年完成合同引资120亿元以上、到位资金30亿元以上。

牵头领导:王淑蓉

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文化旅游委、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6. 加快培育商贸主体,培育限额以上商贸单位20家以上,新增千万级电商企业5家以上,实现电商交易额48.6亿元、增长10%以上。提速推进渝东综合物流园区、石柱智慧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加快推动泷通、筐多多等商贸物流企业落地建设。着力挖掘出口增长点,实现进出口总额36亿元、增长8.4%以上。

牵头领导:陈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7. 提振房地产消费,新开工房地产80万平方米以上,销售50万平方米以上。

牵头领导:何德华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8. 成功创建黄水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速推进冷水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建设,积极推动万寿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太阳湖、藤子沟湿地公园、秘境黄水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档升级千野草场、冷水滑雪场、金花田园、“刀片天路”等景区景点。

牵头领导:谭祥平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黄水旅管会、县农旅集团;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9.加大康养旅游宣传营销力度,高质量办好节会赛事,提升石柱旅游美誉度。

牵头领导:谭祥平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黄水旅管会;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0.丰富完善文旅业态,推动旅游与文化、运动等深度融合,培育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

牵头领导:谭祥平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精致山水县城。

31. 启动县城四环路及连接路网建设,实施石柱东至体育馆道路改造、龙河都督大桥等一批基础配套项目,着力舒展县城基本骨架。

牵头领导:李新路、何德华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南宾街道、万安街道、三河镇。

32. 改造老旧小区20万平方米,改建“三无”小区污水管网18公里、城区供水管网5.4公里、燃气管网200公里,改建老城区道路11公里、背街小巷路面1.2万平方米。

牵头领导:何德华、石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南宾街道、万安街道。

33.因地制宜布局一批绿色长廊、慢行步道、“口袋”公园,增加城区公共活动空间。

牵头领导:石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4. 开工建设“两河四岸”景观提升、旗山和帽顶山旅游公路等项目,推动龙河、玉带河、玉音广场等重点片区品质大提升。

牵头领导:李新路、谭祥平、何德华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文化旅游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南宾街道、万安街道。

35. 加快现代服务业配套,完善“一带一核五区”功能布局,做大做强夜间经济,将县城打造成为县域旅游的接待窗口和游客集散地,推动产城融合。

牵头领导:陈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6. 深入挖掘土家文化,在建筑风貌、文化展演、旅游商品中深度植入土家元素、特色风物,将老城打造成为文化长廊、特色街区。

牵头领导:谭祥平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南宾街道、万安街道。

37. 全面推行“1+3+N”城市治理新模式,深化“马路办公”,推动城市“细管、众管、智管”,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石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持续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38.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加强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焚烧管理,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5%以上。

牵头领导:何德华、王淑蓉、冉义智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9.深化落实“河长制”,加强水源地水质保护,持续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牵头领导:石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0.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持土壤环境质量稳定。

牵头领导:王淑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1.认真落实“林长制”,实施最严格的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深入开展森林资源“四乱”等问题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谭祥平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2.完成营造林15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3.2%

牵头领导:谭祥平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3.协同推进“三峡库心·长江盆景”跨区域发展,加快实施千野草场、冷水镇龙河源头等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

牵头领导:谭祥平

责任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旅集团、县库心办;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4.强力推进铅锌矿尾矿库生态修复,科学规范处置废弃铅锌矿渣遗留问题。

牵头领导:何德华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5.立足风、光、水、矿产等自然资源优势,依托中核、大唐等央企,积极培育壮大清洁能源、绿色建材、节能环保等产业。

牵头领导:冉启明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6.加强与南岸等市内区县对接,推动森林资源横向生态补偿创造更高效益。

牵头领导:谭祥平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47.规范发展黄连等林下经济作物,推进国家林下经济及特色产业示范县建设。

牵头领导:谭祥平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8.巩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牵头领导:何德华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扎实抓好民生保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49.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就业帮扶,统筹做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服务,新增城镇就业4500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牵头领导:李新路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教委、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0.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启动“双创”孵化平台建设,扶持创业主体500户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00万元以上。

牵头领导:李新路

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51.加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确保学前教育普惠率达92%以上。

牵头领导:石

责任单位:县教委;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真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

牵头领导:石

责任单位:县教委;配合单位:全县各中小学。

5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师德师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牵头领导:石

责任单位:县教委;配合单位:全县各中小学。

54.聚焦“保健康、防重症、强能力”目标,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全面落实“乙类乙管”措施。

牵头领导:陈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5.完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推动县中医院成功创建三级医院。

牵头领导:陈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南宾街道、万安街道。

56.建成县人民医院西沱分院及9个基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

牵头领导:陈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西沱镇人民政府。

57.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成功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牵头领导:陈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8.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做好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分配工作。

牵头领导:何德华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县人力社保局等。

59.实施智慧养老服务试点,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牵头领导:陈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牵头领导:李新路

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1.提升双拥优抚水平,成功创建市级双拥模范县。

牵头领导:冉义智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2.推动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

牵头领导:陈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3.承接做好城市公园建设、义务教育提升、残疾人服务、农村公路建设等14件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基础上,办好办实老旧小区改造、城区供水管网改建、城镇公立幼儿园扩容提质、县城火化殡仪馆建设等14件县级重点民生实事。

牵头领导:冉启明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切实强化风险防范,高效统筹发展与安全。

64.强化税源培植和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牵头领导:冉启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5.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牵头领导:冉启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6.坚持“减存量、遏增量”并重,加强债务风险排查化解,严禁各类违规举债。

牵头领导:冉启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国资事务中心,各县属国有企业。

67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牵头领导:冉启明

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8.按照“瘦身健体”原则,持续深化县属国企改革,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牵头领导:冉启明

牵头单位:县国资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属国有企业。

69.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优化完善“5+1”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县乡村三级应急队伍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牵头领导:冉启明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0.健全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县创建。

牵头领导:冉义智

责任单位:县信访办、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1.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牵头领导:冉义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2.强化市场监管领域问题整治,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牵头领导:李新路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3.深入开展“八五”普法。

牵头领导:冉义智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4.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牵头领导:石华、陈建、冉义智

责任单位: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5.扎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

牵头领导:石

牵头单位:县民族宗教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6.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提高后备力量建设和征兵工作质效。

牵头领导:冉启明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发展改革委(县国动办);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77.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牵头领导:冉义智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8.严格实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健全重大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促进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牵头领导:冉启明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9.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牵头领导:冉义智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0.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监察、审计、统计、司法、社会舆论等各方监督。

牵头领导:冉启明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1.推动“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坚决清除隐形审批和变相审批,真正方便企业、方便群众。

牵头领导:冉启明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2.坚决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牵头领导:冉启明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3.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治腐。

牵头领导:冉启明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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