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 关于开放部分馆藏档案的公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

关于开放部分馆藏档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开放审核,现向社会开放石柱县委办公室、石柱县政府办公室、石柱县人事局、沙子镇等24个全宗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形成的750件馆藏档案。

该批开放档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和个人可持介绍信或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到石柱县档案馆查阅。

特此公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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