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答复函

石教委函〔202317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政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一届

第二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答复函

马影翠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建议》(第09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教委青少年普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县委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县教委始终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放在与文化教育同等的地位,下大力气抓实抓好。我委2023年青少年普法工作结合我县开展的“四防”(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防意外)专项行动,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形式多样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重新调整了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开展普法教育提供人员保障。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落实新修订的《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增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力量,保障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教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规范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策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执法司法实际,2023327日县教委、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的通知》(石教委发〔202350号),全县各中小学校、职教中心、幼儿园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71所,配备法治副校长116名,并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为各校开展普法教育提供了人员保障。

二、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

结合我县开展的“四防”(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防意外)专项行动,县教委及时制定并下发了《石柱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学校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标、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细化了工作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116名法治副校长围绕“平安校园反诈行”、“反拐进校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守护花季、防性侵”、“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宣讲活动100余场次。统筹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莎姐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等青少年普法活动,强化了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法治宣传、纠纷化解、平安校园创建、促进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此复函已经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函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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