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歇镇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大歇府函〔202375

大歇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宋一芬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公路沿线路灯安装问题的建议》(第143号)收悉。经大歇镇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发展,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各级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制度不断升级。针对大歇镇路灯管理维护,大歇镇要求由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路灯的管理和维护,每季度安排专人对本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太阳能路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维修,进一步加强路灯的运行管理,提高路灯的设备完好率,保证公路沿线路灯的亮灯率。针对补安装路灯问题,镇政府将积极与县级部门沟通衔接,争取资金支持,解决补安问题。

此答复函已经王懿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大歇民生发展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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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529日    

联系人:谭娅

联系电话:15923928985

邮政编码:4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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