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33952025U/2022-00033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西沱镇 [ 发文字号 ] 西府发〔2022〕41号
[ 标 题 ] 西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牛羊“两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西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牛羊“两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西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牛羊两病”防控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我镇“两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了《西沱镇2022牛羊“两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沱镇人民政府

                      2022225

西沱镇2022年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

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石柱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等法律法规以及《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要求。遵照《重庆市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为加强牛羊两病防控工作,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总要求,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推进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及意义

两病属人畜共患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B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两病对人畜健康危害严重,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社会反响强烈。近年来,受国际上两病疫情影响,加之动物及动物产品跨区域调运频繁,两病疫情出现快速反弹。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扎实推进畜牧生产健康发展、特制定《西沱镇2022年牛羊两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两病综合防控措施,提升两病防控能力和科学防控水平,有效保障畜产品安全供给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重庆市及石柱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等规划和规范,采取分区域、分阶段的防治策略,全面实施普查、监测、监管、疫情处置、净化、宣传培训等综合性防控措施,联防联控,推进我镇牛羊两病的有效防控。

(二)防控原则

1、总体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部门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加以防控,达到净化目标。

2、基本原则:按照分区域、分阶段净化防控策略的要求,结合我镇牛羊养殖量和防控薄弱环节及与毗邻地区交界接壤的状况,对两病防控坚持四结合基本原则:一是内防与外堵相结合。首要是加强境内存栏牛羊的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病畜,坚决杜绝两病在我镇发生和传播;另一方面,加强市外调入和区县之间调运牛羊的监管,严防市外疫病传入和市内疫病跨区县传播,巩固内防成果。二是监测与扑杀相结合。首要是加大疫病普查和监测力度,及时发现患病动物;另一方面,一旦发现疑似染疫动物,要及时果断处置病畜,及早消除传染源。三是重点和一般相结合。其布病防控以牛羊为主,结核病防控以奶牛和种公牛为主。推行采取分区域、分阶段、分步骤相应的综合措施开展防控工作。

三、实施内容

(一)疫情普查

根据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相结合对辖区内所有存栏的牛羊全覆盖、全到位同步开展普查,并对存栏牛羊全部登记造册,实行牛羊户口制式化的管理。结合日常监督巡查,要将对两病的监视列为重要巡查内容同步开展,同时报告。普查和巡查时,要特别重视现有或曾有流产、死胎等临床症状牛羊群的调查。

(二)疫情监测

1监(检)测范围、频次和病种

1)监(检)测范围:监(检)测范围覆盖牛羊饲养场和散养户,饲养场以场为单元,散养户以包片(责任)的责任片区为单元。

2)监(检)测病种与频次:

种用、乳用牛:每半年逐头进行1两病监(检)测。

种用、乳用羊:每半年逐只进行1次布病监(检)测。

其他牛羊:

对常年存栏量达50头以上的牛饲养场、100只以上的羊饲养场和所有散养责任片区,结合三项制度监(检)测,每半年进行1次布病监(检)测。

(三)动物卫生监督

1养殖环节:对牛羊饲养场,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重点落实分级分频次巡查制度,严格监督养殖业主履行建立养殖档案、定期消毒养殖场地、规范无害化处理病死牛羊、及时报告疑似疫情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禁止对牛羊实施两病免疫。对散养户,严格落实责任片区巡查制度,密切关注两病疫情,重点调查牛羊流产史,建立完善防疫档案。牛羊出栏时,官方兽医要严格执行基于监(检)测的产地检疫制度,严格凭合格的监(检)测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出具检疫证明,严禁对阳性和发病后仍处隔离期间的同群牛羊出具检疫证明;对隔离期满,跟踪监测未再检出阳性的场(户)出栏的牛羊,按照有关规定,原则上只能用于屠宰,不能用于再饲养。

2流通环节:要进一步加强对贩运户的管理,认真落实贩运户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要按照《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凭两病监测报告从市外调入和市内调运非屠宰用牛羊,严禁从两病疫区和布病免疫区调入牛羊。对市外调入种用乳用牛羊的,要严格执行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制度,凭审批手续从指定道口进入,调入后严格实施隔离检疫。对市内跨区县调运其它牛羊的,要严格执行事前备案和事后隔离观察制度。

3监督执法: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养殖、流通、屠宰等各环节的违法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司法。特别是发现以屠宰名义调入再饲养牛羊时,要从重从严实施行政处罚,并严格监督货主对违规调入牛羊立即进行屠宰或者隔离观察,落实隔离期间的全群监测措施。要加强内部稽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四)应急处置

要建立疑似疫情核查制度,一旦发现疑似疫情,要立即报告,并在做好自身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展临床诊断和采样送检,监督业主采取隔离、限制移动、消毒等应急措施。一经确诊,立即报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患病牛羊全部扑杀;对扑杀的牛羊及其产品、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同群受威胁牛羊,要立即隔离,限制移动,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跟踪监测和持续净化。要加强对周边环境、场内设施设备和进出人员、车辆的消毒。同时要开展应急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溯和追踪。对受威胁的同群畜实施隔离净化。隔离期间,按照《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南(试行)》(疫控监〔2014107号),每月监测1次,连续3次检测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五)宣传培训

举办培训班重点培训两病危害、预防措施、疫情处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生物安全防护等知识。加强职工和养羊户的布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加大对牛羊屠宰、加工、经营、仓储和运输等行业的从业人员的两病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广泛深入开展布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真正具备自我防范两病的技能,达到群防群治。

、实施时间及阶段性目标

依据《石柱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和《石柱县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渝农办发20167),明确目标:

2022年,进一步强化临床巡查(重点是对流产、死胎现象调查)、实验室监测和调运监管工作。力争重点区及一般区做到零阳性

保障措施

西沱镇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两病防控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普查、免疫、扑杀等工作,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做到组织、经费、人员、任务、责任五落实。

    镇农服中心畜牧兽医工作人员按照镇政府实施要求,开展辖区内两病防控具体工作,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采样送检。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参与镇政府组织对阳性羊子的扑杀处理,依法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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