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398140968/2022-0004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三河镇 [ 发文字号 ] 三河府发〔2022〕110号
[ 标 题 ] 三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河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奖励制度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5-27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三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河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奖励制度工作》的通知



三河府发〔2022110


三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河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奖励制度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科室

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发动群众力量协助相关部门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特拟定举报奖励制度。

  1. 举报受理电话(24小时接听)

三河镇人民政府023—73372075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及核实

1、发现安全生产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可向三河镇人民政府举报(可采取手机拍照或视频摄录等方式采集有关信息,提供违法犯罪、地点、时间、人员)。

2、值班人员接到举报线索后会立即出动核实情况,查实违法事实,并在出动后20分钟之内与举报当事人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反馈。凡是经举报后被查获、查证属实的,将为举报当事人保密,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15日内与举报当事人联系办理兑奖事宜。

三、奖励标准

一类奖励500元。指被查获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违法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刑事立案的。二类奖励300元。指被查获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违法当事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三类奖励100元。指被查获的安全违法行为对违法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暂扣证件处罚的



       三河镇人民政府

       20225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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