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893/2024-0001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中益乡 [ 发文字号 ] 中益府发〔2024〕17号
[ 标 题 ] 中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中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科室:

按照《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扎实开展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

中益乡人民政府     

20243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益乡人民政府

中益乡2024年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要求,遵照县畜产中心《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的总体要求,加强牛羊两病”防控工作,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总要求,推进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目的意义

“两病”属人畜共患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B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两病”对人畜健康危害严重,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社会反响强烈。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扎实推进畜牧生产健康发展、特制定《中益乡2024年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落“两病”综合防控措施,提“两病”防控能力和科学防控水平,有效保障畜产品安全供给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等规划和规范,采“分区域、分阶段”的防治策略,全面实施“普查、监测、监管、疫情处置、净化、宣传培训”等综合性防控措施,联防联控,推进我乡牛“两病”的有效防控。

(二)防控原则

1、总体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乡人民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部门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加以防控,达到净化目标。

2、基本原则:按照“分区域、分阶段净化”防控策略的要求,结合我乡牛羊养殖量和防控薄弱环节及与毗邻地区交界接壤的状况,“两病”防控坚持“四结合”的基本原则:一是内防与外堵相结合。首要是加强区域内存栏牛羊的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病畜,逐步降低发病率;另一方面,加强调运牛羊的监管,严防市外疫病传入和市内疫病跨区域传播,巩固内防成果。二是监测与扑杀相结合。首要是加大疫病普查和监测力度,及时发现患病动物;另一方面,一旦发现疑似染疫动物,要及时果断处置病畜,及早消除传染源。三是重点和一般相结合。其布病防控以牛羊为主,结核病防控以奶牛和种公牛为主。推行采取分区域、分阶段、分步骤相应的综合措施开展防控工作。四是控制和净化相结合。

三、实施内容

(一)疫情普查

对辖区内所有存栏的牛羊全覆盖、全到位同步开展普查,并对存栏牛羊全部登记造册,实行牛“户口制”式化的管理。结合日常监督巡查,要将“两病”的监视列为重要巡查内容同步开展,同时报告。普查和巡查时,重视现有或曾有流产、死胎等临床症状牛羊群的调查。

(二)疫情监测

对常年存栏量达20头以上的牛饲养场、50只以上的羊饲养场和所有散养责任片区,结“三项制度”监(检)测,每半年进行1次布病监(检)测。

(三)动物卫生监督

养殖环节:对牛羊饲养场,依托挂牌兽医按“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

流通环节:进一步加强对贩运户的管理,认真落实贩运户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按照《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两病”监测报告从市外调入和市内调运非屠宰用牛羊,严禁“两病”疫区和布病免疫区调入牛羊。对市外调入种用乳用牛羊的,要严格执行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制度,凭审批手续从指定道口进入,调入后严格实施隔离检疫。

监督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养殖、流通、屠宰等各环节的违法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司法。特别是发现以屠宰名义调入再饲养牛羊时,要从重从严实施行政处罚,并严格监督货主对违规调入牛羊立即进行屠宰或者隔离观察,落实隔离期间的全群监测措施。

(四)应急处置

建立疑似疫情核查制度,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立即报告,并在做好自身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展临床诊断和采样送检,监督业主采取隔离、限制移动、消毒等应急措施。一经确诊,立即报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农业部《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患病牛羊全部扑杀;对扑杀的牛羊及其产品、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同群受威胁牛羊,要立即隔离,限制移动,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跟踪监测和持续净化。加强对周边环境、场内设施设备和进出人员、车辆的消毒。同时要开展应急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溯和追踪。

(五)宣传培训

加强职工和养羊户的布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对牛羊养殖者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其防控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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