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沿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沿溪镇2023年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沿镇府发〔2023〕109号
关于印发《沿溪镇2023年沼气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
为明确我镇处置沼气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我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定了《沿溪镇2023年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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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沿溪镇2023年沼气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及市县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我镇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应急工作程序。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报告制、沼气生产工就业准入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镇农业服务中心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各村(社区)要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村(社区)为主,实行支部书记负责制。沿溪镇派出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挥和协调作用。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四、组织体系
沼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镇、村(社区)两级应急组织组成。
(一)镇级应急组织。沿溪镇人民政府成立沼气安全领导小组,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村(社区)级应急组织。各村(社区)要会同本村(社区)沼气生产工及沼气后续服务人员成立农村沼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村沼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五、预防、预警、信息报告
(一)预防机制
1.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充实应急救援队伍,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建立用户应急预防、专家咨询指导、社会参与救援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
3.建立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沼气生产工、沼气后续服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发放安全挂图、手册等形式开展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提高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为沼气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管理服务。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4.充分利用120、119、公用电话和沼气服务人员电话等,建立高效的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二)预警行动。
镇农业服务中心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三)信息报告。
镇农业服务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奔赴现场参与救援,协助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并在20分钟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县农业农村委报告。
六、应急响应
按事故的可控制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级响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七、现场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八、善后处理
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防止事态扩大、事态恶化,确保事发地社会稳定。协助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九、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十、处罚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碍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附件:1.沿溪镇2023年沼气池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沿溪镇2023年未填埋沼气池基本情况表
3.沿溪镇2023年农村沼气安全监管网格责任明细表
4.沿溪镇2023年农村沼气安全排查表
附件1
沿溪镇2023年沼气池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谭辉健(镇长)
副组长:陆安元(人大主席)
卢 飞(党委专职副书记)
谭洪波(宣统委员)
谭卫民(政法委员、副镇长)
马凤娟(纪委书记)
陈 沛(武装部长、副镇长)
黄 波(组织委员)
江 黎(副镇长)
成 员:谭方明(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小军(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罗 琴(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冉秀琼(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谭秀琼(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沼气池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黄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谭方明、陈小军、罗琴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