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113/2023-0005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沿溪镇 [ 发文字号 ] 沿镇府发〔2023〕86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沿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沿溪镇村务公开个人信息存在风险侵害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6-07 [ 发布日期 ] 2023-06-2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沿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沿溪镇村务公开个人信息存在风险侵害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沿溪镇村务公开个人信息存在风险侵害整改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沿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沿溪镇村务公开个人信息存在风险侵害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石检行公立〔2023〕40号)、石检行公磋〔2023〕67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确保个人信息不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被侵害。

(二)目标任务

1.整治范围。沿溪镇6村1社区所有公示公开内容。

2.整治目标。杜绝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3.整治时限。2023年6月10日止。

(三)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承担起自查、整改的主体责任,镇属相关部门(科室)要形成工作检查督查机制。

2.依法依规,积极整改。在各类公示时,公示人员的身份证号、银行等个人信息,严格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个人信息泄露、群众个人信息被侵害,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沿溪镇杜绝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整改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辉健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卢  飞  党委专职副书记

黄  波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人大副主席

成  员:镇党政办、镇纪检办、镇党群办、镇民政办、各村(社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群办,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整改标准

涉及到个人信息存在被侵害风险的村(社区)实行全面整改,在公示时把被公示人员的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严格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对村务公开进行有效监管,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再受到侵害。

四、巩固成果

(一)不断完善村务公开建设。一是村(社区)自查自改,完全整改到位。二是政府有效对本辖区村务公开进行监管。三是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体系。

(二)报告和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对以后的监督做到早发现、早引导、早整改,建立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整改“回头看”,对专项整改后新增问题,发现一起,追责一起,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我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支书为具体责任人,构建起镇、村(社区)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整改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扎实高效开展。各村(社区)、科室要明确目标、细化举措、落实责任、按时完成。

(二)强化督查考核,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督查组,由民政办牵头组织,纪检办配合,采取日常督查与分阶段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开展全程督查。强化目标考核,严格逗硬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者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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