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715R/2023-000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洗新乡 [ 发文字号 ] 洗府发〔2022〕156号
[ 标 题 ] 洗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洗新乡低保扩面扩围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0-25 [ 发布日期 ] 2022-10-25

洗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洗新乡低保扩面扩围实施方案》的通知

洗府发〔2022〕156号

洗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洗新乡低保扩面扩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扩面扩围工作的通知》(石民发〔2022164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民发〔20211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洗新乡城乡低保扩面扩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洗新乡人民政府

                                  20221025

洗新乡低保扩面扩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及《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的通知》(渝民发〔201680号)及《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扩面扩围工作的通知》(石民发〔2022164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民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开展此次低保扩面扩围工作,现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低保扩面扩围工作有序开展,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组长:组织委员(兼人大副主席)

          人大主席

          冉坤平纪委书记

          覃湖川政法书记、武装部长、副乡长

          龙志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员:肖永平万寿村支部书记

          肖恩成丰田村支部书记

          吴义发白果村支部书记

          保合村支部书记

          卢万林五坪村支部书记

          社会事务办干部

          社会事务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民政与社会事务办,王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低保扩面扩围日常业务工作,各村综合服务专干负责本村业务工作。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的低保工作目标,加强综合施策,通过组织全面排查、简化审批程序、加大分类帮扶、提高低保标准等多种措施,尽快实现低保覆盖面适度扩大,确保低保救助保障对象较2021年底稳中有升,坚决完成全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对低保新申请对“一核了之”、拟退出对象“一退了之”等简单粗暴工作作风进行重点整治,切实扭转“宁漏勿错”的不作为、不担当现象,进一步提升低保兜底保障实效。

三、具体任务

一)新增低保对象一是2021年以来退出低保的家庭,以及申请低保但未审核通过的家庭进“回头看”,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二是围绕以下十二类重点人群进行逐户逐人分析研判,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第一类是城乡困难家庭;第二类是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第三类是2021年底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户;第四类是2022年预估人均纯收入未达到1万元的脱贫户;第五类是低保边缘家庭;第六类是支出型困难家庭;第七类是因残、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第八类是赡养人因常年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有效履行赡养义务、生活困难的农村独居老年人;第九类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就业,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第十类是家庭单一劳动力在外务工未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的困难家庭;第十一类是因政策宣传、主动发现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一些困难家庭;第十二类是多次因低保问题信访或上访的家庭。

(二)新增低保边缘对象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民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政策,严格认定程序,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2021年至今,低收入家庭中有重残、重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单人户”已纳入低保的,其家庭需全部纳入低保边缘家庭。

低保边缘家庭,指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即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6972元、低于10458元),且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认定办法规定,未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范围的低收入家庭。

(三)工作开展程序

1.对象摸排。112日前完成重点对象的摸排工作

2.开展信息比对及入户调查。按程序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对城乡低保在册人员、本次开展扩面扩围新增低保对象、新增低保边缘户对象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进行经济核查。对无特殊情况拒不配合开展经济核查的,视为自动退出。各村对拒不配合开展核查的对象,应以书面告知的形式送达被核查人并将回执单交回给王静在开展核查的同时,民政办组织人员进逐户户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其家庭人员情况、就业及收入情况、财产情况和日常开支等家庭实际生活状况1121日前完成在册低保人员和新纳入城乡低保人员以及低保边缘家庭的核查、走访工作,1121日过后将不再受理本次在册低保人员、新纳入城乡低保人员以及低保边缘家庭的核查工作。

3.集体研究审核。按照低保审核程序组织召开审核会议,结合信息比对结果和入户调查情况,提出是否符合低保及低保边缘户条件意见。对不再符合低保人员及本次低保扩面扩围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做好不再符合条件的理由说明,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扩面扩围工作对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各村要落实具体人员,夯实主体责任,确保扩面扩围工作不走过场、压茬推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过程管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乡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2022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的督查,对工作部署走过场、政策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对在此次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及个人予以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开门搞整治,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挖掘正面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低保扩面扩围工作,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低保扩面扩围成效。

(四)加强档案资料管理。一是坚持低保档案分类归档的原则,乡、村是低保档案归档的主体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098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低保档案归档、存放工作,形成乡、村级统一的档案管理体系。二是强化“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各要对辖区低保对象按户为单位对低保档案进行整理,对低保户变动及动态管理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归档,按先后时间顺序排列在原低保对象材料滞后,同时完善卷内目录。各要对低保对象花名册、张榜公示、听证评议材料、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活动等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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