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洗府发〔2022〕60号
洗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属各科室,各村委:
现将《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洗新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9号)和县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2〕46号)要求,深化洗新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乡农村公路(乡、村道)全面推行“路长制”。到2022年底,全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全寿命周期养护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组织体系
(一)工作体系。成立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交通工作副乡长任副组长,经发办、应急办、财政办、农服中心、社会事务办、纪检办等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由县秦文洪负责人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评价考核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路长制”责任科室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负责“路长制”相关工作。乡、村两级路长在县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经发办:负责乡路长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指导各成员科室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促乡、村两级路长开展巡路工作,落实县级路长或路长会议交办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开展对路长制责任科室、各级路长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用地审批,落实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性指导。
应急办: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调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整治超载、超速等违法驾驶行为。
财政办:负责保障落实“路长制”工作相关经费。
农服中心:负责按照道路管理要求,加强公路沿线宅基地审批和监管。负责农村公路涉河建设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监管,负责农村公路涉农村集中饮水方案的备案等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林地手续的审批工作,开展对公路沿线的绿化美化。
社会事务办:负责根据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启用公益性岗位,做好公益性岗位日常履职考核工作。
纪检办:负责结合各成员科室、两级路长履职情况,对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路长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路长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路长巡查销号制度,原则上乡级路长不得低于每月1次、村级路长不得低于每周1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应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处治完毕后进行销号,县总路长对处治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实施“巡查—处治—销号—复核”四步法管理流程。三是建立路长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运用等。四是建立督查通报机制,乡纪委对路长制工作实施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推动连接乡镇级重要经济节点路网提档升级,进一步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路网。持续推进通组公路建设,构建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巩固提升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健全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体系,落实责任,形成责任严实、协同发力、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分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模式,合理设置、利用公益性岗位,吸收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探索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一体化养护,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建立健全以路况、养护工程里程、养护资金、机构能力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路养护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三)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探索建立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保障灾毁资金,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筑牢农村公路安全基础。打造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提高农村公路品质,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生态宜居乡村融合发展。
(四)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发展便民农村客运服务体系,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客运运营安全管理,推广应用农村客运运营与安全信息系统,全方位加强农村运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资源共享、多站合一”,依托乡运输服务站,推动邮政物流、农村客运小件、电商快递、冷链物流、货运班车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物流发展,构建县、乡、村级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补齐农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畅通农产品进城、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生活消费品下乡的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物流网络均衡发展。
(五)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建立管理养护责任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宣传,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提高路面巡查频率,及时查处损坏路产、侵害路权的违法行为,规范限高限宽等物防设施,保障农村公路设施使用安全。
(六)探索农村公路信息技术应用。探索科技创新,深化研究和推广经济、耐久、可靠、安全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技术,创新农村公路管理模式,探索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农村公路管养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广“路长制”APP的应用,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业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成员科室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充分认识推动“路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路长应在总路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路一长、部门联动、分级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路长制”工作落实。
(二)多方筹措,落实资金。按照“市级争取一点、县级配套一点、社会募集一点、乡村自筹一点”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管养经费。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用于“路长制”工作的开展,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经费、农村公路应急抢险经费、路长制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全乡路长制工作顺利开展。各村要合理利用村民“一事一议”资金,开发利用公益性岗位等方式筹集“路长制”工作开展相关经费。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开展路长制工作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的推广,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增强群众路产路权保护意识,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
(四)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积极主动落实“路长制”公示制度,县、乡、村道路按要求设置路长信息公示牌,将路长、“三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纳入公示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科技创新,信息管理。各级路长充分利用市级开发“路长制”手机应用端,实现巡查、处治、销号、复核信息化管理,为“路长制”管理“建档立卡”,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附件:1.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职责
3. 洗新乡“路长制”公示牌版面样式
4.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制度
5.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冉瑜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覃湖川副乡长
成员:文继芳经发办主任
秦宗平应急办负责人
张晓林财政办主任
王静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阮海洋农服中心负责人
胡艺纪检办负责人
附件2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职责
类别 | 工作职责 |
领导 小组 | 1.统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 2.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政策,建立保障机制。 3.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 4.每月至少召开1次“路长制”工作会议。 5.对各级路长巡查出的问题处治销号情况进行复查。 |
乡、村 路长 | 1.负责所管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管理工作。 2.定期开展公路巡查,乡级路长每月不低于1次、村级路长每周不低于1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加大巡查频率。 3.切实开展问题整改,对巡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积极协调解决,督促有关责任人落实管理职责,并跟踪整改情况。 4.指导和监督路政员、技术员和护路员工作落实情况。 5.落实总路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
路政员 | 1.协助路长解决所辖路段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路长安排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 |
技术员 | 1.协助路长解决所辖路段建设、养护类专业技术性问题。 2.负责路长安排的其他技术性工作。 |
护路员 | 1.具体负责所辖路段的日常巡查和日常养护工作。 2.协助开展修复养护、应急养护、专项养护和预防养护工作。 3.负责路长安排的其他具体养护工作。 |
附件3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版面样式
一、基本要求
(一)公示牌设计和制作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6)执行,蓝底白字,采用120×80厘米尺寸设计,立柱采用双柱设计。
(二)县、乡道应逐路或逐段设置公示牌;村道可根据村内路网情况分片区设置(路线信息应在路线区位示意图完整展示)。
二、内容要求
(一)路线编码:指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编码。
(二)路线名称:与公路统计年报一致或规范化简称。
(三)管养里程:单位为公里。
(四)路长:路长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
(五)三员:路政员、技术员、护路员的姓名、手机号码。
(六)管理单位:指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或某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制作单位:指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规范化名称。
(八)路线区位示意图:指本管养线路和临近线路的区位示意图,并标明线路主要方向和当前位置。
(九)二维码:指自动生成的重庆公路微信公众号。
三、其他事项
2022年设置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由县交通局统一设计和制作。
附件4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议事程序,切实把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会议指乡农村公路“路长制”会议。
第三条乡农村公路“路长制”会议研究部署“路长制”工作的重大政策、重要制度和重要措施;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跨地区的难点堵点问题;定期通报巡查和问题处理情况,听取季度督查情况汇报,研究确定年度考核问责和奖励事项。
第四条乡农村公路“路长制”会议由乡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乡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两级路长,其他出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
第五条每月至少召开1次路长会议。
第六条会议纪要由乡路长办负责起草,呈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
第七条乡路长办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跟踪督办。议定事项执行有关科室或村应在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乡路长办反馈执行情况。乡纪委负责对未按要求落实议定事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5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路长制”巡查责任,按照《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是“路长制”管理的主要方式,通过巡查及时发现、报告问题并妥善处置。各级路长是路长巡查工作的总负责人。
第三条巡查工作由各级路长组织,巡查人员由各级路长指定。
第四条巡查方式分定期、不定期、重点巡查三种方式。
定期巡查:乡道路长每月路面巡查不少于1次,村道路长每周路面巡查不少于1次,并组织“三员”实施常态化巡查。
不定期巡查: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汛期、恶劣天气等时段视情况增加巡查次数。
重点巡查:各级路长对上级路长交办或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按要求落实整改。
第五条路长巡查重点关注以下内容:公路路域环境提升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提升公路养护水平情况、道路扬尘治理情况、交通秩序维护和乱摆卖、乱堆放、乱停放、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等其他影响公路环境的“六乱”问题。
第六条上级路长要深入一线,查看下级路长的履职情况,了解路段综合整治提升现状、存在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期限等,相关记录应作为各级路长巡查责任路段、履行路长职责的依据。
第七条巡查发现问题,简易问题应立即开展处置,一般性问题报本级路长协调处置,较为复杂和典型的问题、涉及多方联合处理的问题报请乡路长办协调处置,并做好记录备案。
第八条乡路长办要定期、不定期对问题处理情况开展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县路长办。落实“路长制”常态评价机制,对“路长制”执行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要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九条乡路长办应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在路长公示牌将监督举报电话向公众公布,落实专人接听受理,对各类投诉举报问题要做好记录,快速核实,分类整理,对举报反映属实的问题,及时分派督促整改。
附件6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督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切实做到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推进全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又好又快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督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路长制”工作乡级督查。
第三条乡级督查范围为“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科室、两级路长、路政员、技术员、护路员。
第三条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实事求是、强化整改原则,建立工作任务直达制度、现场协调直办制度、进度情况直报制度,严格检查督办。
第四条乡路长办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以专项督查和定期督查的方式开展督查工作。根据督查需要可商请乡纪委进行专项督查;定期督查每月一次,对各督查对象“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第五条督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作部署情况。重点查看“路长制”工作方案或意见制定、机构组建、人员落实、部署推动、宣传动员等情况。
(二)路长履职情况。路长分别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巡查检查、问题整改、监督考核,以及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事项履职情况等。
(三)任务推进情况。重点督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推进、日常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主要任务推进情况。
(四)路长会议或上级路长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第六条每季度,乡路长办将结合专项督查和定期督查结果对全乡“路长制”工作季度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年度“路长制”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7
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主体责任,督促“路长制”各主体责任单位迅速启动并有效运行“路长制”各项工作,各级路长和“三员”认真履职,切实推动全乡“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按照《洗新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路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两级路长、各村。
二、考核范围
全乡纳入公路统计年报的乡、村道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公路桥梁、隧道。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考核内容。对职责落实情况及完成领导小组组长或路长会议交办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两级路长考核内容。对职责落实、履职情况及完成领导小组组长或路长会议交办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工作主体责任单位考核内容。
1.机构设置(10分)。乡路长办制定出台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或意见,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按“1+3”模式落实辖区内农村公路乡、村路长及“三员”责任人,落实办公场所和工作联络人,并按要求设置农村公路路长公示牌。
2.巡查管理(20分)。乡路长办严格按照“路长”巡查频率要求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及重点时段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道路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积极协调解决,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任务完成(40分)。成员科室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七大工作任务要求,乡、村路长要结合辖区内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全力推动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确保辖区内农村公路达到“畅、安、舒、美”要求。
4.交办督办(15分)。成员科室、两级路长按时完成领导小组组长或“路长制”工作会议交办的任务事项,及时处置群众反映涉路问题。
5.分级考核(15分)。结合工作情况,对乡、村级路长及“三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四、考核方式
“路长制”工作考核由乡路长办牵头,相关成员科室配合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采取日常巡查检查与年终督查考核,公路管养外业质量评定和内业资料查阅相结合的综合评分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考核评分在80分—90分以下为良好、考核评分在60分—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乡路长办每年12月底依据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对村进行排名。
五、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报乡总路制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各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考核结果位列前三的单位和涌现的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全乡。
六、其它事项
“路长制”工作考核占各村年度考核分值3分,具体评价指标以乡路长办印发考核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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