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774W/2021-0002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新乐乡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乐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乐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乐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积极参与全县财政重大改革;

2、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严控“三公”经费,缩小预决算差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稳妥,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确保收支平衡;

3、严格执行乡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财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发展生产,培植财源;维护稳定,保证运转;抓好征管,增加收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服中心、文化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成。人员编制25人,实有24人,余编1人,“三支一扶”1人,退休9人,遗属1人,汽车2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5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237.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46.8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5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7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8.1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3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4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2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237.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8.9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08.3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50.49万元,比2020年减少19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89万元,比2020年减少28.9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村干部、遗属人员减少,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6.61万元,比2020年减少208.31万元,主要原因是危旧房改造、扶贫、交通、水利等项目工程减少,主要用于村级运转、产业发展、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0年减少46.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6.999万元,比2020年减少0.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次项支出;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工作重点等相差不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99万元,比2020年减少0.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车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91.47万元,比上年减少5.83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运转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6.6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霞  联系方式:023-73304001

90103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乐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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