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774W/2023-000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新乐乡 [ 发文字号 ] ​新乐府发〔2022〕115号
[ 标 题 ] 新乐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各领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3-21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新乐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各领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新乐府2022115

新乐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各领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引导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形成积极向上向善乡村治理环境引领乡风文明不断向上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结合我实际,决定在全乡各领域范围内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感动人物、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新时代好少年和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培树一批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的农民身边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感召人在全形成崇尚文明、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我乡村振兴凝聚、统筹各方力量,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生根。

二、活动时间

20221231日前全面完成评选。

三、活动安排

评选表彰活动以村为组织单位按照活动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编制评选方案,采取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村委会及党支部表彰的办法,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自评和互评,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评选活动本着群众自愿参与评选逐级晋升的原则开展。各村评选结束后及时将评选方案、过程图片资料以及先进典型名单报乡村振兴存档,评选活动至少一年开展一次。

四、活动资金及来源

利用2022年乡村振兴积分激励项目资金20000元,各村活动资金5000元,依据评选方案召开群众会议,对所评选对象颁发证书、进行物质奖励,以形成积极向上向善乡村治理环境。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选树一批各领域先进典型是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活动,此项活动的开展将2022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考核依据。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评选方案认真摸排,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审核,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表彰,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注重宣传报道。乡属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和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开展先进典型故事分享会等多形式宣讲先进事迹,让他们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其成为政策宣传、产业带动、邻里和谐,赡养老人的四好带头人,扩大本地影响力。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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