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774W/2023-000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新乐乡 [ 发文字号 ] 新乐府发〔2022〕66号
[ 标 题 ] 新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乐乡2022年生态环境 工作要点》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5-06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新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乐乡2022年生态环境 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乐202266



新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乐乡2022年生态环境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村民委员会,乡级各科室

新乐乡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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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新乐乡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亲临石柱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石柱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生态建设目标。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夯实绿色发展本底,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严守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有序推进生态红线勘界落

(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高,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集中力量推进标志性战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 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污染天气道路冲洗保洁。以餐饮油烟治理和露天焚烧管控为重点深化生活污染控制,巩固公共机构食堂和餐饮业油烟治理严控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目标,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五水共治”。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长江水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持续实施毛滩河流域三层岩水库保洁清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场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力度。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扎实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与分类改造,提升污水治理率。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双降”等工作。协调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强固体废物治理。认真落实《重庆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体系。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严格执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准入制度,全面贯彻《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认真落实禁止、限制、限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深入推进渣场尾矿库治理。

)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加快构建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4. 筑牢生态绿色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水土流失、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矿山治理修复,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摸底,深入实施“十年禁渔”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推进污染防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增效

5.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全面深化林长制,跟踪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审批落地,健全自然保护地、林地、耕地日常监管机制,有效遏制滥伐乱占行为。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督办法(试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

6.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强化辖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科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以及应急演练工作。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严格落实“两个100%”要求,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医疗污水。

)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7.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畜禽养殖场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配合县生态环境局执法队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8.强化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管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防范自然灾害对生态系统造成扰动。进一步加强辖区生态环境监管,做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地下水保护与治理、产业结构优化、农村环境整治、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9.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通过各种会议、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级干部特别是县管及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绿色生产观。加强社会传播,主动引导舆论,强化新闻发布,积极进行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在全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信息互联互通。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协调推进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村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落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压实环保工作责任,着力解决生态环保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环境相关问题

(二)强化考核督查。将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各村实绩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对重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强化重大决策和重点事项督办,定期通报督查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全乡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进学校、进村等,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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