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3587271086/2022-0004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下路街道 [ 发文字号 ] 下路街道发〔2022〕83号
[ 标 题 ] 下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的方案
[ 成文日期 ] 2022-09-25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下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的方案

下路街道发〔202283

下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

活动的方案

各村(社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县创建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有效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推动我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石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二、活动时间

2022926—930日。

三、活动主题

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喜迎二十大。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

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及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成就以及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经验和做法,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街头宣传

活动期间,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开展街头宣传,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通过召开院坝会的形式,在群众聚集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 ,增进各民族相互理解、相互尊重。

(三)为民多办好事实事

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少数民族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主动在其子女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帮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本地生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是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展示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成就和少数民族精神风貌的重要举措,各村社、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贯彻执行方案要求,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坚持守正创新

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内容形式,深入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坚持深入基层、热在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统一组织的活动与群众自发开展的活动结合起来,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面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经验成效,真正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带进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等场所,贯穿到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

(三)做好信息报送

各村社、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情况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宣传活动文字影像资料于109日前报送街道创建办(联系人:阎莉,15123639331)。

                              

                               下路街道办事处

                               2022925

(此件公开发布)

下路街道发〔2022〕83号 关于开展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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