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王场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王场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现将《王场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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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王场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为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资源安全、社会稳定为目标,依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多渠道、多样式、全方位、大力度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为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做出新的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
(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以及非生产性用火的火源管理规定。
(三)宣传县政府森林防火工作通告。告知群众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等野外随意用火是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触犯国家刑法,特殊情况下需野外生产用火的,要申请取得野外用火许可证后,做好相应准备方可用火。
(四)宣传森林防火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特别是要注重火灾典型案件的宣传,以案说法。
(五)在小学开展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三、宣传形式
(一)科普宣传。镇政府与学校协商配合,向学生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教育学生不在野外用火玩火,以“小手拉大手”形式加强对家长的森林防火宣传,实现森林防火群防群治。
(二)通信网络宣传。农服中心利用石柱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编发森林防火手机短信宣传森林防火。
(三)组织林区社会单位宣传。落实林区社会单位森林防火宣传责任,采取印发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散发防火传单、车载喇叭、村村通广播、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
(四)与林业其它工作结合开展宣传。结合国土绿化、产业发展、野生动物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工作实际,通过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上岗前进行防火基础知识培训等方式适时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利用“3.12”植树节、安全生产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居民防火意识。
四、宣传重点时段
1、春耕春播时节、春游旺季、3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和清明节等高火险期;
2、全国“两会”期;
2、高温伏旱期;
3、入山消夏避暑、秋收生产用火关键期;
4、“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
5、民间习俗日。
五、宣传重点部位
着重抓实重点林区防火宣传。要抓紧墓地、各村(社区)人员密集重点区域的经营者和电网、电信、油气站等重要设施所在地管护者开展防火宣传,强化经营主体的防火意识。
六、有关要求
(一)各(社区)要根据居民户数印制森林防火告知书,宣传品内容统一采用森林防火告知书(附件)。各(社区)每年要在重点林区、重点路口张贴、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碑牌等宣传品。森林防火期内每个月利用赶集日在场镇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各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卡口严格按照“八个一”标准设置,且各个卡口配有充足的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森林防火期内每个月加强宣传,发放资料,做到辖区居民家喻户晓,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
(二)森林防火期内每个月通过院坝会、群众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三)每个护林员在每次巡山护林过程要通过便携音箱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每次巡护宣传情况按要求记录到护林员日志上,每月不少于20次巡山护林。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卡口值守的护林员要主动向进山入林人员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并指导扫描“重庆市森林草原一码通”。
附件:森林防火告知书
王场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印发
附件
森林防火告知书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陆地生态主体,没有森林,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就面临危机。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维护子孙后代的利益。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群防群治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有关规定,特印发如下森林防火告知书:
一、凡进入林区及林缘山边100米内活动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2、严禁上坟祭祀时烧香、点烛、烧纸钱;
3、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4、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
5、严禁野炊、烤火、火把照明、玩火;
6、严禁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烧火驱兽、烧火驱蜂;
7、严禁烧田边地角杂草、烧灰积肥、烧荒开垦、烧防火线等生产性用火。
二、违反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禁止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希望社会各界做到早发现早报警。
森林火警电话: 7336600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