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790J/2022-000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王场镇 [ 发文字号 ] 王场府发〔2021〕28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火灾防控 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火灾防控 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火灾防控

工作的通知

村(社区)、相关科室、镇属各部门

近期,多地接连发生“小火亡人”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暴露出消防监管缺失、小场所管理不严、安全疏散条件不够等问题,也反映出部分业主和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等“短板”。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消防委员会《关于加强“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石消防委办〔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举一反三,坚决遏制我镇出现“小火亡人”的现象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制定了王场镇加强防控工作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消防安全三年行动为载体,以“小火亡人”专项整治为重点,着力提升灭火救援攻坚能力,全面防范化解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推动落实消防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政府属地管理、行业直接监管和单位自主管理的责任体系,着力解决“小火亡人”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发动基层力量共同整治。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整治要求和标准,广泛发动基层力量,集中排查整治居民住宅、商住场所、小经营场所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以及安全疏散、防火分隔不达标等突出隐患。一是镇应急办要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组织、消防管理机制,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多网合一”的综合网格管理和基层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发动各村(社区)、以及网格力量,强化末端消防管理。二是派出所要开展专题会商研判,推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治安巡防、社区排查、重点管控等工作,强化严管严控。三是用好政府义务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全面加强基层防火工作。镇应急办、太和社区要加强对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队伍管理和日常训练,充分发挥“一队三员”作用,即灭火救援队和灭火战斗员、防火巡查员、消防宣传员,加快建设“防灭一体”的消防工作组织。

(二)集中从严整治突出问题。村(社区)、相关科室、镇属各部门要发布整治公告,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硬性整治措施,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应急办、城建办、派出所、民政办、城管办、经发办相关科室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紧盯最突出的致灾隐患、亡人风险和蔓延因素,硬起手腕依法查处、强力整治。对于问题突出、风险较高、整改难度大的集中连片区域,各分管行业领域要采取综合整治措施,降低风险,确保安全。一是严格防火分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商住场所,商铺店面与居住区域应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居民住宅管道井、电缆井应严格落实防火封堵要求、不得堆放可燃物。二是保障安全疏散。商住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逃生软梯、钢爬梯等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商住场所外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必须设置时,应开设易于从内部开启的逃生窗口,户外广告牌不得影响外窗逃生;居民住宅楼道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严禁堆放可燃物;小经营场所严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三是严禁违规搭建。商住场所的商铺店面不得设置夹层用于人员住宿;商住场所和小经营场所严禁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用于住宿、经营和仓储,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小经营场所严禁设置影响疏散区域自然排烟的顶棚、雨篷等。四是安全用火用电。商住场所和小经营场所经营区域电气线路均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无人看守时不得焚香、点蜡、烧纸,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不得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居民住宅应提示群众离家关火关电关燃气。五是配备消防设施。商住场所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有条件的可安装简易喷淋等设施;小经营场所应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三)管控场所安全源头。村(社区)、相关科室、镇属各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源头管控。一是将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等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村民自建商住房的审批管理内容,城建办要依法严格审核、验收,确保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二是合理控制新建商住房、居民住宅楼的底商层高,从源头上杜绝底商搭建夹层违规住人问题。三是小旅馆等小场所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允许开业经营。四是应急办集中查处电线、插座、开关等假冒伪劣家用电器产品,依法处罚生产、销售企业单位。五是电力监管部门和供电企业开展小场所入户用电安全抽查,督促场所安全用电,清理更换老化电气线路。六是燃气部门排查整治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责任不落实、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开展用气设施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

(四)突出“靶向”消防宣传。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各村(社区)、相关科室、镇属各部门结合近期“小火亡人”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利用各大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刊播宣传,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二是强化常识宣传。各村(社区)、相关科室、镇属各部门要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火场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播发消防安全专题,滚动播出消防安全字幕,发送手机提示短信,加强安全提示。三是开展精准宣传。各村(社区)、相关科室、镇属各部门通过主动提醒、上门培训,让群众牢固树立“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 火警电话”的安全自救意识,知晓发生火灾正确判断逃生路径和方法、识别火场浓烟危害。四是拓宽宣传渠道。应急办印制发放消防宣传单,传递消防常识消防安全知识。五是加强农村宣传。各村(社区)、相关科室在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录制消防宣传音频,常态化提示消防常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相关科室、镇属各部门要加强行动组织领导,按照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逐级压实责任。要每月对辖区或行业火灾形势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切实找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严格执法检查。村(社区)、相关科室、镇属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健全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村(社区)、相关科室、镇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行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领导要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实行责任捆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人民政府

                      20214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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