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35870167X0/2023-00040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万安街道 [ 发文字号 ] 万安街道发〔2023〕152号
[ 标 题 ] 万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万安街道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发布日期 ] 2023-12-26

万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万安街道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万安街道2024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内设科室(办、中心)、各村(社区):

经我街道办事处研究,现将《万安街道2024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万安街道办事处

20231219

(此件公开发布)

万安街道2024元旦”“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县府办关于印发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3109)的要求为切实保障辖区“元旦”“春节”期间公共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万安街道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流程,结合我街道实际工作,特制定2024“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守住安全红线。

各内设科室(办、中心)、各村(社区)必须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守住安全红线,强化底线思维,认真分析查找本辖区在重大节点、重要时段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落地全力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限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尽职履责。

为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长:谭建龙(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胜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伟(办事处副主任)

员:马远生(人大工委主任)

        张维花(党工委副书记)

马学平(办事处副主任)

秦顺发(宣传委员)

陈先发(街道纪工委书记)

刘光荣(街道政统委员)      

华(街道办副主任)

  华(街道办副主任)

川(人武部长)

琪(宣传委员)

马明胜(正处级干部)

马华林(副处级干部)

蓉(副处级干部)

崎(万安街道派出所所长)

黎华山(万安卫生院院长)

彭采红(党政办负责人)

黎帮贵(应急办负责人)

彭小燕(党群办负责人)      

陈群莺(经发办负责人)

宋海玉(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人)

谢凌云(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莉(农服中心负责人)

吴艳红(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负责人)

冉龙林(城南社区支书)

隆文明(较场坝社区支书)

马江荣(下街社区支书)

马培勇(红卫社区支书)

袁明权(华丰社区支书)

邓华林(龙坪社区支书)

马秀华(灯盏村支书)

燕(黄鹿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管理办,由黎帮贵、彭采红等二名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协调处理。

、明确工作重点,严格打表推进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31230日前)。由街道应急管理办牵头,研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扎实开展《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石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宣传、落实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31231日—2024224日)。我街道各内设科室(办、中心)、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在20231231日(跨年)、202429日(除夕)、210日(正月初一)、224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4224日后)。我街道各内设科室(办、中心)、各村(社区)必须围绕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一)广泛宣传引导

由街道应急办牵头,各内设科室(办、中心)、各村(社区)配合、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通告》规定的禁限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从即日起启动宣传工作,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在各村(社区)利用LED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组织农村院坝会发放通告,政策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强度,并组织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二)严格安全监管

由街道应急管理办牵头,严格按照“严格许可、强化监管”的原则,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经营许可,严格培训考核,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落实实名购买登记要求;同时做好燃放限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布点设置、许可证核发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在临时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三)开展隐患排查

由街道应急管理办牵头,各村(社区)配合,在本辖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措施,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对禁放区、限放区、禁放场所及“楼宇平台、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确保发现隐患彻底、整改措施坚决、复查结果严格。

(四)加强联动执法

成立街道专项工作专班,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强化联动严格落实“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强化与兄弟乡镇(街道)的区域联动合作,加大联动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并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五)落实禁放看护

我街道将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重点时段,以街道、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限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五、加强纪律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一)强化认识,狠抓落实。各内设科室(办、中心)、各村(社区)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动移风易俗、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主动作为。

)再次深入摸排,严格责任追究。各驻村(社区)领导、职工,各村(社区)干部要对辖区烟花爆竹隐患点再次深入摸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对弄虚作假,工作滞后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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