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977H/2023-0002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三益乡 [ 发文字号 ] 白头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24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三益乡人民政府(本级)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责,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工作职责:(1)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3)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三益乡人民政府(本级)设置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8个综合办事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98.84万元,支出总计1,098.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3.26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去年乡镇汇总录入决算,今年乡镇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填报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98.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3.26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去年乡镇汇总录入决算,今年乡镇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填报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8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98.8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43.26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去年乡镇汇总录入决算,今年乡镇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填报决算。其中:基本支出404.71万元,占36.8%;项目支出694.13万元,占63.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8.8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3.26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去年乡镇汇总录入决算,今年乡镇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填报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02万元,下降30.7%。主要原因是去年乡镇汇总录入决算,今年乡镇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填报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3.80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卫生公厕建设资金14.30万元,大堡村街口至黄家榜沿线院落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0.00万元,大堡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50.20万元,大堡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资金86.10万元,深调脆红李产业基地建设资金33.62万元,农村公路窄路面扩宽工程资金118.21万元,抗旱救灾资金10.00万元,窗口规范化建设资金15.00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4.58万元,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资金24.9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6.2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02万元,下降30.7%。主要原因是去年乡镇汇总录入决算,今年乡镇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填报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3.80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卫生公厕建设资金14.30万元,大堡村街口至黄家榜沿线院落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0.00万元,大堡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50.20万元,大堡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资金86.10万元,深调脆红李产业基地建设资金33.62万元,农村公路窄路面扩宽工程资金118.21万元,抗旱救灾资金10.00万元,窗口规范化建设资金15.00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4.58万元,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资金24.9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6.2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45万元,占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39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本级新招录1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79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增加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37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43.14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资金24.9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6.28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7.40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收运8.00万元和场镇市政管理资金9.40万元。

(6)农林水支出424.08万元,占3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11万元,增长11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卫生公厕建设资金14.30万元,大堡村街口至黄家榜沿线院落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0.00万元,大堡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50.20万元,大堡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资金86.10万元,深调脆红李产业基地建设资金33.62万元,抗旱救灾资金10.00万元,窗口规范化建设资金15.00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4.58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123.89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公路窄路面扩宽工程资金118.21万元,农村公路水毁项目资金5.68万元。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7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群测群防工作人员补贴0.72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9.24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72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2万元,增长454.4%,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冬春生产生活灾害补助资金16.00万元,抗旱应急物资保障资金8.00万元。

(11)其他支出3.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财政综合绩效管理资金3.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4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去年乡镇汇总录入决算,今年乡镇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填报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64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去年乡镇汇总录入决算,今年乡镇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填报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24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本年支出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24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本年度仅安排农村公路养护经费4.04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7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相比,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扶贫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洗车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5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因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应急送水等工作导致车辆用油增加。

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65.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2万元,下降84.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3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1.6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去年乡镇汇总录入决算,今年乡镇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填报决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去年乡镇汇总录入决算,今年乡镇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填报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9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63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去年乡镇汇总录入决算,今年乡镇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填报决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9项,涉及资金754.1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石柱三益乡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项目编码:

50024021T000000049450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919-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509-农业农村和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白琴

联系电话: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石委组发〔2018〕19号文件,我乡每年预算80000元,用于我乡4个村便民设施维护、走访慰问帮扶、公益事业发展、政策法律宣传、村(社区)协商、便民服务活动等等,有利于各村更好联系群众,解决群众问题,为群众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全额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村数量

4

4

0

100

5

5




为群众办事数量

400

400

0

100

5

5




资金使用规范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村经费

元/村年

20000

20000

0

100

10

10




社区经费

元/村年

50000

50000

0

100

10

10




增加村集体收入

80000

80000

0

100

10

10




群众需求解决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乡风文明建设


定性

1

0

100

10

10


明显提高


群众满意度

%

100

100

0

100

10

10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石柱县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送水补助资金(渝财农〔2021〕139号、22涉农)

项目编码:

50024023T000002860548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919-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509-农业农村和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白琴

联系电话: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20,000.00

2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20,000.00

20,00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全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额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保障缺水农户人数

230

230

0

100

20

20




经费使用规范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饮水安全保障

%

100

100

0

100

20

20




提升供水能力


定性

有效改善

1

0

100

10

10




群众满意度

%

100

100

0

100

10

10




应急送水成本

20000

20000

0

100

10

1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2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自评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8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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