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977H/2023-000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三益乡 [ 发文字号 ] 三益府发〔2022〕1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益乡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益乡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知

关于印发《三益乡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级各部门:

为加强我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印发《三益乡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给你们,请结合相关内容做好自身工作。

特此通知。

                                                                     

             三益乡人民政府

                  202227

(此件主动公开)

三益乡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司法局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石柱县司法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我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  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进行。

(二)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快速反应,措施果断,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协同应对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强化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应急有序、处置有效。

(四)三同步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统筹考虑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工作,统筹各方资源力量,综合采取各项措施。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突然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区矫正对象涉嫌实施暴力犯罪的;

二)社区矫正对象非法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社区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的;

(四)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受到人身意外伤害的。

  石柱县三益乡政府成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由三益乡司法所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社区矫正助理员乡综治办(杨毅)、平安办(杨毅)、应急办(谭鑫)以及各村综治专干(大堡村综治专干岳计蓉、寨上村综治专干杨盛群、新田村综治专干李志兰、中堆村综治专干李中美为组员,负责全社区矫正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专项工作组在三益乡矫正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专项工作组职责: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负责突发事件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制定处置措施,提出决策建议;向三益乡矫正委员会报告情况,下达处置指令;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员赶赴现场协调指导处置工作,做好现场信息收集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置的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专项工作组汇报处置情况,并逐级向上级机关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舆情防控,防止发生负面炒作。

(一)社区矫正对象准备或正在实施暴力犯罪:司法所应当立即通报公安机关;迅速前往事发现场,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二)社区矫正对象非法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司法所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离开群体性事件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其合理诉求,防止其再次参与群体性事件;对应予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予以处罚。

(三)社区矫正对象自伤自残或自杀的:司法所应当立即通报公安机关;迅速前往事发现场,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疏导劝解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救治或者善后处理工作。

(四)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受到人身意外伤害的:司法所应当立即终止活动,确保其他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联系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治工作;通知发生意外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要坚持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原则,在科学评估舆情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的基础上,统筹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进程和舆情发展变化,实时调整完善,做到依法办理与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无缝衔接、同步同调。要按照前期工作、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分类处理、会商研判、引导应对、后续处理的工作流程,积极开展舆情应对工作,有效减少和消除突发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社区矫正机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突发事件结束后,各负责人应当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书面报告乡社区矫正委员会,并上报石柱县司法局

  三益乡社区矫正委员会对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并指导各相关负责人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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