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977H/2023-00004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三益乡 [ 发文字号 ] 三益府发〔2022〕6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益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益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三益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乡级各科室: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益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益乡人民政府

                                                        2022112

(此件主动公开)


三益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已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促进平安三益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全乡范围内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 ()、洪水、高温、地震、地质灾害等。

(二)公共卫生灾害: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物疫情,10人以上发病、1人以上死亡的集体中毒事件发生时。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当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设备严重毁损、建筑物倒塌,危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油正常秩序,或造成10人以上受伤、3人以上死亡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火灾,造成财产和人员严重损失,因食品药品和饮用水源遭受严重污染,危及群体健康,团伙性刑事作案危及公共安全等。

四、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小组:

   长:余海波 乡长

副组长:牟 副乡长

马泽权 党委副书记

谭祈友 乡人大主席

陈德键 副乡长

张瑞仙 组织委员

马建君 寨上村支书

谭千成 大堡村支书

刘松林 新田村支书

王顺明 中堆村支书

党政办干事

综治办干事

马川渝 应急办干事

应急办干事

城建办干事

熊晓敏 农服中心干事

马丽娟 社保办干事

民政办干事

徐文艺 乡卫生院院长

(二)日常工作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的牟铜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乡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设立应急值班室: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73386001

(四)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建立和制定预防、处置全乡突发事件工作方案,督察、指导、协调开展相关工作,收集报送有关信息,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五、工作制度

(一)报告制度。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乡党委、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二)指挥和协调制度。全乡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指导全乡范围内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各相关村,站所要积极主动参与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三)奖惩制度。对在突发事件中依法执行公务并且事迹突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报功。在突发事件中不作为、不负责任、推托应付,构成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先期应急处置

(一)乡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卫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

(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

(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七、各组的处置职责

(一)自然灾害处置组:组长由牟铜副乡长担任,副组长由谭祈友主席担任,成员由相关村、卫生院、城建办、民政办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 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3. 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 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灾难处置组:组长由牟铜副乡长担任,副组长马泽权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村卫生院、民政办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 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3. 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组长由张瑞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村、卫生院、民政办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 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3. 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

(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组长由牟铜副乡长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办杨毅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村、民政办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 派出所和相关村、单位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到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3. 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八、善后工作

(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对突发事件参与者要实行跟踪教育,密切监控,掌握动态,确保一旦发生延续问题或次生灾害,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乡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二)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三)对因发生忽视安全、管理不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

(四)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地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新途径。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本预案由三益乡人民政府制定,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并上报区政府备案。乡级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二)预案实施。本预案经乡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