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398140968/2022-0006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三河镇 [ 发文字号 ] 三河府发〔2022〕83号
[ 标 题 ] 三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河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4-02 [ 发布日期 ] 2022-04-14

三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河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河府发〔202283


三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河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镇派出所:

现将《三河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三河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县政府有关领导指示和县安委办《关于印发石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整改方案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229号)要求,县安委会道安办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为主线,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夯实固强人、车、路管理基础,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严格秩序综合整治、加强宣传警示教育,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深植交通安全文化根基,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农村各类车辆得到有效管理。农村客车、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重型货车、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九类车型”清理登记率达到100%、保险率100%、定期检验率98%,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报废率100%,非法销售改拼装车辆的企业依法取缔到位。

——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事故多发路段排查率100%,发现道路安全隐患后制发《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100%,安全隐患建档率100%;力争实现一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95%,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五落实”率达到100%、限期整治率达到80%

——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严格查纠各类农村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提高管控强度,强化执法震慑,改善路面通行秩序,交通守法率达到95%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加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深入人心,群众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90%

——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群伤群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镇长冉隆斌任组长,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副镇长王朝勇为副组长,各村(社区)驻村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道路交通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马君成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道路交通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统筹协调、实施推动、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等工作;对辖区重点车辆总体数量、涉牌涉证、车主情况、车辆保险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基础台账;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专业警种开展农村道路路面执法、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及督促治理和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牵头农村“6+5支力量”乡村道路执法、落实驻劝导站执法要求。

镇农服中心:负责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业机械源头监管,提高农业机械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牵头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严格变型拖拉机存量管理,引导其逐步退出农村运输市场;查处农业机械违法违规上路、载人等行为;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参与各级“交安”行动。

镇应急办:负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和有关科室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

镇民防办:负责落实学生群体源头管理工作,督促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配合落实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休闲旅游、乡村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旅游包车安全管理。

五、步骤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1日至415日)。以防范化解各类交通安全风险为基点,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各社区)负责在本辖区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415515日)。开展“人、车、路、企业”等源头隐患的排查,主要是摸排农村客车、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重型货车、低速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九类车型”车辆信息,一村一组一户摸排核实,分类建立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515日至915日)。督促牌证不齐的车辆、拼装车辆、长期未检车辆、登记在册无号牌、无行驶证、无年检、无保险的“四无”车辆限时上牌办证年检纳保;整治非法制售改拼装车辆、农用机械(变型拖拉机);采取超常规措施,不间断开展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区域联合整治、周末集中夜查、重点车辆整治等统一行动,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高压态势。

(四)巩固提升阶段(915日至930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回头看,对交通违法违规久治不绝、事故多发片区或乡镇进行重点整治,视情视效延续整治工作。同时,总结提炼经验,巩固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常态整治、长期防控、彻底治理的目标。

六、整治措施

(一)深入调查摸底,完善基础信息。全面采集完善辖区农村客车、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重型货车、低速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九类车型”车辆信息,准确掌握辖区重点车辆动态。一是社区)要动员村组干部、交通安全劝导员等力量进村入户开展调查,重点摸清辖区“九类车辆”数量、涉牌涉证、车主情况、车辆保险等“四类信息”,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并实时更新,强化督促提醒。二是应急办要将车辆和车主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系统人车数据,常态梳理排查问题车辆,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提告相关部门查缴监销。三是对牌证不齐的车辆、拼装车辆、长期未检车辆、登记在册无号牌、无行驶证、无年检、无保险的“四无”车辆要重点监管,依托综治干部、村社干部、劝导员、协管员、路长等群众力量,按照“一车一人”原则,明确专人进行盯防,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举报。四是在摸排时,对于二、三轮摩托车和老年代步车主及驾驶人逐人告知禁止违法载人、禁止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以及违法上路面临的“人被拘留、车辆被扣押”的严重后果,敦促车主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二)坚持全数纳管,做到应管尽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全面落实三个“一批”。一是办理一批牌证。对无牌无证机动车,各社区)要落实“一对一”跟踪督办责任,督促车主限时办牌入户,尤其是机动(电动)二、三轮摩托车要提醒车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登记并取得牌证。二是办理一批保险。对无保险、未续保的机动车,各社区)要定期提示催办投保续保;派出所要联合上级部门及保险机构重点针对机动(电动)二、三轮摩托车脱保突出问题,定期到我镇办理保险业务,提高纳保率。三是严查一批未检验车及报废车。对于逾期未检验车辆、未报废车,各社区)要逐车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办理检验和报废手续,对多次劝告不理的,上报应急办或派出所,对车辆采取扣留,直至消除违法行为

)加强隐患排治,控增量清存量。一是常态排查道路隐患。各村(社区)应急办、派出所及其他道路权属单位要安排专门力量,全覆盖拉网式滚动排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掌控新增隐患,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建档;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即查即治,“马路市场”“占道摆摊”等隐患动态清零;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明确“一对一”责任人,跟进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值守;对道路损毁、塌方等短时间内无法整治完毕的,要确保安全通行。二是清零治理存量隐患。全面梳理2021年道路隐患治理情况,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在630日以前完成清零治理;对今年13月排查确认的道路隐患纳入存量隐患治理,按照市道安办《关于印发<2022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道办〔20221号)时序进度安排,完成建城区及穿场过镇道路、乡村道路、国省县道这“类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近年来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的重点平交路口,要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整治;一时不能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推动整治,特别是对险要路段护栏缺失路段,要全部落实堆放条石、水泥墩、沙袋、设置警示标志等应急治理措施,力保重点时段、关键时期道路通行安全。

(四)突出专项治理,严格路面管控一是深入开展农村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结合不同阶段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征,认真分析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专项打击与联动执法相结合,层次分明、条块协同的开展路面管控执法整治。应急办、派出所村(社区)要围绕节假日、乡镇赶集日,学校上学、放学,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错时错位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恶劣气候交通安全管控,每月至少组织2次辖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集中精力、人力解决秩序乱点、交通堵点、事故黑点等农村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应急办、派出所要组织“6+5”支力量在赶集日、村社红白喜事、群众集体外出时段等为重点加强联动整治,切实加强对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事故高发车型的管控,常态查处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规载客、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农村地区道路安全违法行为;每周组织不少于1次交安集中统一行动依法查处酒驾、超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逾期未报废、非法营运、改装车上路行驶、变型拖拉机及农业运输机械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村(社区)科室要加强联动协作,坚持违法信息即时转递,高效推动违法倒溯关联查处。二是严格落实上勤上岗要求。派出所、应急办、执法小分队、劝导站、农业服务中心和路长等农村道路监管力量,要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一周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勤务部署,落实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落实领导上路检查规定,加强对“6+5”力量的统筹安排和调度指挥,并根据群众赶场日出行特点,每周驻站执法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派出所每周上路巡逻执法不少于3次,要根据研判选择劝导站驻站执法,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上路和驻站均不少于4小时;农村劝导站要严格落实“看、查、劝、宣、纠、报、封”要求,在赶集日、恶劣天气要延长上岗时间,强化劝导管控;农村路长要全员上路巡线,排查隐患,劝导交通违法。

)加强宣传提示,营造安全氛围一是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社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大喇叭广播,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宣传每周不少于1次;要通过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农村群众、儿童老人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要会同教育部门推动学校将文明安全出行纳入对学生的操行评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课,切实提升学生群体文明交通素养和交通安全意识。二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行动。村(社区)、应急办、派出所要把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电瓶车驾驶人作为重点,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案例警示,重点提示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非法营运、不违法载人以及陡坡路段正确使用制动等安全常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和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法律法规、事故案例、违法的危害、安全常识和避险自救知识。派出所要会同应急对农村公路发生涉及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的典型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依法追责情况,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有关科室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底线”意识,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村社、科室之间要密切协作配合,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措施落实。

(二)严格督检,问效实责。整治期间,领导小组、应急办要多层面、多条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集中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集中整治成效进行通报并纳入相关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对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农村道路交通集中整治各项工作按照分工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灵通信息,全情掌握。各村(社区)相关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报送阶段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整治具体措施、查违纠违数量、存在问题、下步工作重点等),930日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1585105360@qq.com联系人:刘均,联系电话:023-7337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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