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398140968/2022-000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三河镇 [ 发文字号 ] 三河府发〔2022〕13号
[ 标 题 ] 三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河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日期 ] 2022-01-17

三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河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


三河府发〔202213


三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河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三河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三河镇人民政府

        2022117

(此件公开发布)




三河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1.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定期对本行业、本辖区、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排查要做到全覆盖。

2. 各村每月底对本辖区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排查情况报镇政府安监办。

3. 各企事业单位每天对本企业、本单位进行1次安全隐患排查,并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排查情况报镇人民政府。

二、安全生产隐患汇总制度

1. 各村委要对本辖区每月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分析、梳理、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必须每天进行登记、分析、梳理、汇总。

2. 镇政府安监办公室每月通报各级各部门的隐患排除及整改落实情况。

3. 镇政府安监办公室每月对各级各部门隐患情况进行研判,定期召开联席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度目标制度

1.各村委、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治理行事历。

2. 对一般性隐患,即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根据隐患整改的难度、需要投入的资金等,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时限,在彻底整改前,须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

3. 镇政府安监办每月定期督促隐患整治进度,直至按要求整改完毕。

四、安全生产“月督查、季评比、年终考核”制度

1. 按照镇人民政府制定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月督查、季评比、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将严格按照该工作机制逐月逐季实施。

2. 每月最后一周开展1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检查,主要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效,对评比获得先进的单位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

3.按照“评优评先,安全必查”的工作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1. 各级各部门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常设机构,组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做到“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为辖区(行业)内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组织保证。

2. 各级各部门每年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 各村每年开展1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单位每年开展2次以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做到科学救援、有序救援、有力救援,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援效果。

五、安全事故责任倒查机制

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启动安全事故责任倒查程序。

1. 倒查各级监管主体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2. 倒查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

3. 倒查安全监管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是否可行,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备。

4. 倒查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5. 倒查发生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 根据倒查结果,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 倒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面向全社会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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