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62659434B/2023-00023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南宾街道 [ 发文字号 ] 南宾街道发〔2023〕91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防范溺水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8-18 [ 发布日期 ] 2023-08-1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防范溺水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防范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相关科室:

按照县河长办公室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防范溺水工作的通知》(县河长办〔2023〕25 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防范遏制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有关单位应充分认识当前预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汛期防范溺水作为重要任务、中心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主动担当,以减少或杜绝溺水事故为目标,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坚决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河长要专题研究防范溺水工作;街道级河长要组织相关科室以及河流所在的村(社区),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从严从实做好防范溺水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隐患排查。街道农服中心应联合各村(社区)立即对辖区内的河流,特别是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逐一进行摸排,摸清权属主体、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评估风险等级,建立水域台账,落实防范措施。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整改责任要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排查一处、防范一处、整改一处。街道宣传办负责督促各学校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处置。

(二)加强巡查管控。街道级河长、村(社区)级河长要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学生家长、河库保洁员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开展常态化巡查;农服中心应督促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针对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强对易发生危险的河流、水库等重点部位的巡逻管控,坚决制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游泳玩耍。农服中心应加强水库(水电站)调度泄放水管理,落实责任,提前做好预警通知、督促提醒工作,确保不因开闸放水造成人员伤亡。

(三)加强警示防护。街道应急办应督促水库、山坪塘、河流等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因地制宜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落实警示标志、标牌;对辖区内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库、山坪塘、河流等重点水域进行隐患排查整治,联合开展防范溺水拉网式排查,及时制止涉水危险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街道宣传办要多方式、多途径宣传讲解防范溺水和救援知识;宣传办、应急管理办、派出所、民政办、农服中心、城管办等部门要深入学校、村(社区)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在学校、村(社区)、主要交通路口、周边水域、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设置防范溺水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利用节假日开展高频次、全覆盖防范溺水知识宣传等方式强化教育引导。

三、增强社会防范

各村(社区)应积极动员河库保洁员、各段(水或)责任人、党员干部等力量,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宣教活动,切实增强群众、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减轻工作压力,形成社会意识,以减少或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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