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马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马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3)制定并实施脱贫攻坚规划,抓好扶贫工作,带领全镇人民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加快全镇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抓好骨干产业的巩固和发展,培育后续产业,不断壮大地方经济实力。
(5)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6)负责保护公有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全镇山、水、林、田、路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利用。
(8)组织和领导当地人民搞好商品生产,发展商品经济,增加群众收入,加快全镇经济发展。
(9)加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10)承办并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党政办 2.财政办 3.党群办 4.经发办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7.平安建设办 8.应急管理办 9.人大办 10.综合行政执法办 11.农服中心 12.文化中心 1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14.退役军人服务站 1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59.76666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9.7666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37.3303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7.3303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60.228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42.569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4.0774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0.8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2.798148万元,农林水393.52965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8.511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39.2294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9.22941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76666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0.228234万元,比2020年增加37.330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368568万元,比2020年增加49.637845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等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23.859666万元,比2020年减少10.40842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等,主要用于公路工程、扶贫项目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0.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9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3.5万元,比2020年减少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比2020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8.7452万元,比上年增加48.783万元,主要原因为创建市级卫生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6.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3.39809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必填项!)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瑶联系方式: (谭瑶,电话:15923796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