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723L/2023-0003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龙潭乡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发布日期 ] 2023-10-2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文秘、公文处理、会务、接待、政务值班等职责;承担综合协调、规范性文件审查、督查督办、信息、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律监察、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武装、群团、新时代文明实践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内部审计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区管理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承担村乡规划、村乡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集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森林防火、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属地管理(含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9.乡人大。主要承担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承担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

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宗旨: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技术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2)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及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3)承担水利水保、水利工程、防汛抗旱、供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利科技推广工作。

4)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引导畜牧产业发展等工作。

5)承担动物疫病防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圈舍消毒、参与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及扑灭等工作。

6)承担植物有害生物巡查、发现报告和协助除治等工作。

7)承担水产和渔业服务工作。

8)承担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

9)承担农村能源建设服务、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防控服务工作。

10)指导服务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11)承担扶贫开发技术服务工作。

12)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文化服务中心

宗旨:为文化、宣传、体育等工作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乡村旅游、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等方面工作,指导各村(居)开展文体活动。

2)承担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3)承担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服务工作。

4)承担综合文化场地的开放和服务工作。

5)承担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等工作。

6)承担乡村旅游服务工作。

7)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宗旨: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2)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服务工作。

3)承担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4)承担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

5)承担辖区内退休人员、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6)负责村(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和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工作。

7)参与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督促检查工作。

8)逐步开展面向农村社会缺乏供养保障的其他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服务。

9)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退役军人服务站

宗旨: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保障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及优抚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2)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联络接待、来信来访等工作。

3)协助开展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等工作。

4)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法律服务及相关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5)配合开展军属、烈属、伤病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6)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困难帮扶等工作。

(7)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依法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主要职责任务: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2)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3)承担市县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4)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除法律法规授权外,市政府授权及县级相关部门委托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权以正式授权或委托为准。

(二)机构设置

设置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乡镇人大、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10个综合办事机构。乡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设置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个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龙潭乡人民政府本级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648.9万元,支出总计1,64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8.9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合并决算,2022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导致汇总部门上年无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6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8.9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合并决算,2022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导致汇总部门上年无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8.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648.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48.9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合并决算,2022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导致汇总部门上年无数据。其中:基本支出704.44万元,占42.7%;项目支出944.46万元,占57.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8.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48.9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合并决算,2022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导致汇总部门上年无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7.58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合并决算,2022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导致汇总部门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8.14万元,增长156.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7.58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合并决算,2022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导致汇总部门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6.85万元,增长12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项目。

1.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81万元,占3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03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部分人员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9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追加部分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5.93万元,占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2万元,增长11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健康退休休养费和超额绩效等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42.28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1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投入。

(5)节能环保支出28.54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8万元,增长208.2%,主要原因是用于厕所革命奖补资金和国土绿化工程。

(6)城乡社区支出52.2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和生活垃圾清运。  

(7)农林水支出690.65万元,占4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18万元,增长163.1%,主要原因是用于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加大深调产业发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8)交通运输支出19.29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9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木坪村委会至上漆树坪通畅公路的建设。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45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遗属的基本生活。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8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追加非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员工作补贴。

11)住房保障支出28.67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65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4万元,增长177.2%,主要原因是因干旱原因追加自然灾害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预算拨款基本支出704.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5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合并决算,2022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导致汇总部门上年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补助。公用经费8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8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合并决算,2022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导致汇总部门上年无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合并决算,2022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导致汇总部门上年无数据。本年支出1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合并决算,2022年政府本级和事业单位分开核算,导致汇总部门上年无数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5.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调研工作,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43批次7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2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思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以及工会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03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办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28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状态:已送审


项目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4000022P000085

自评总分:

99.70




项目主管部门:

93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509-农业农村和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何勇

联系电话:

023-73305001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7,407,312.72

17,083,772.28

16,489,002.00





其中:财政拨款

7,407,312.72

17,083,772.28

16,489,002.00

97

10.00

9.7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管理村社区数量

5

5

0

100

20

20





各项工作完成质量


定性

1

0

100

10

10





街道办年底考核情况


定性

1

0

100

10

10





各项工作完成时效

12

12

0

100

10

10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预算完成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经济发展情况


定性

1

0

100

5

5





社会和谐稳定情况


定性

1

0

100

5

5





生态环境情况


定性

有效改善

1

0

100

5

5





乡镇可持续发展水平


定性

1

0

100

5

5





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

%

95

95

0

100

5

5





有效管理率

%

98

98

0

100

5

5






2022年度一般性项目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名称

村社干部待遇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2022


主管部门

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

龙潭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20.14

总量

120.14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20.14

其中:财政资金

120.14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完成全乡5个村村组干部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完成全乡5个村村组干部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设计
分值

评价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主任支书人数

5

5

10

10



数量指标

村专干人数

10人

10

10

10



数量指标

本土人才人数

10人

10

5

5



数量指标

村妇女主任人数

5人

5

5

5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率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发放总工资金额

120.14万

120.14万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

显著提高

显著提高

10

20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及村社干部满意度

95%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龙潭乡2022年度一般性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名称

龙潭乡木坪村委会至上漆树坪通畅公路工程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2022

主管部门

石柱县交通局

实施单位

龙潭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9.29万元

总量

19.29万元

100.00%

其中:财政资金

19.29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19.29万元

100.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目标1:修建木坪村委会至上漆树坪通畅公路。水泥砼,长1.2公里,宽4.5米。目标2:实施后可解决817人(其中脱贫户25人)的出行问题。

目标1:修建木坪村委会至上漆树坪通畅公路。水泥砼,长1.2公里,宽4.5米。目标2:实施后可解决817人(其中脱贫户25人)的出行问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设计
分值

评价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里程

1.2公里

1.2公里

20

20


质量指标

/否进行质量检测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工期

90

90

10

10


成本指标

合同总价

19.29万元

19.29万元

10

10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解决群众出行问题,减少出行成本(是/否)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涉及办理林业占地手续(是/否)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10

10

5

5


管理指标

业务管理指标

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

已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

10

10


财务管理指标

支付进度款

项目开工支付进度款30%,完工支付进度款70%

已按时完成项目进度款

10

10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项目沿线群众满意度良好

项目沿线群众满意度良好

10

10


合计





100

10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何勇   023-7330500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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