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龙潭乡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板块:
为切实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石卫计发【2021】24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龙潭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履行各项职能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陶 璐(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雷晓霞(宣传委员)
任文兵(党委委员、政法书记、武装部长、副乡长)
钱有明(马武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向光华(乡卫生院院长)
朱弘扬(司法所负责人)
尹 德(片区民警)
马玉杰(民政协管员)
周 洁(卫健办负责人)
冉 勇(应急办负责人)
王坤鹏(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冉广德(龙潭村党支部书记)
唐兴伟(都会村党支部书记)
佘咏林(双河村党支部书记)
闫永成(木坪村党支部书记)
刘昌明(万宝村党支部书记)
综合管理小组负责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下设办公室在乡卫健办,由雷晓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洁同志负责具体业务。
附件:龙潭乡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龙潭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潭乡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1 |
陶璐 |
龙潭乡人民政府 |
乡长 |
2 |
雷晓霞 |
龙潭乡人民政府 |
宣传委员 |
3 |
任文兵 |
龙潭乡人民政府 |
党委委员、政法书记、武装部长、副乡长 |
4 |
钱有明 |
马武派出所 |
所长 |
5 |
向光华 |
龙潭乡卫生院 |
院长 |
6 |
朱弘扬 |
龙潭乡司法所 |
司法所负责人 |
7 |
胡智林 |
龙潭乡卫生院 |
精防医生 |
8 |
尹 德 |
马武派出所 |
片区民警 |
9 |
冉广德 |
龙潭村民委员会 |
党支部书记 |
10 |
唐兴伟 |
都会村民委员会 |
党支部书记 |
11 |
佘咏林 |
双河村民委员会 |
党支部书记 |
12 |
闫永成 |
木坪村民委员会 |
党支部书记 |
13 |
刘昌明 |
万宝村民委员会 |
党支部书记 |
14 |
马玉杰 |
龙潭乡人民政府 |
民政办协管员 |
15 |
周洁 |
龙潭乡人民政府 |
卫健办负责人 |
16 |
冉勇 |
龙潭乡人民政府 |
平安办负责人 |
17 |
王坤鹏 |
龙潭乡人民政府 |
社会办事务所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