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潭乡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潭乡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23〕36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潭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龙潭乡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各类冒牌消防培训频频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为骗取群众信任,假冒培训人员使用相似的配饰着装、常见的消防元素、模糊的机构名称假冒消防等部门或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联系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等寻求配合或在各类网络平台举办直播,声称免费提供消防培训,实际目的却是高价兜售消防产品,追求高额利润。为鼓动群众购买消防产品,这些人员在培训中传播错误的消防知识,弱化、诋毁消防救援机构的作用,其售卖的消防产品很多来自非正规渠道,质量参差不齐,埋下严重安全隐患,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堵住管理漏洞,消除负面影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县安委办、县消安办决定自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在全县集中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决打击冒牌消防培训机构或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及影响正常活动、通过虚假宣传高价兜售消防产品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冒牌消防培训集中整治
严防冒牌培训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散播虚假消防知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各单位对接受过消防安全培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摸排,重点掌握培训机构性质、培训人员身份、培训主要内容、兜售产品种类等相关情况,建立培训机构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对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构成招摇撞骗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假意授课实则高价兜售消防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开展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整治
要对冒牌消防培训中经常推销的灭火器、灭火毯、逃生缓降器、灭火贴、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
(三)开展消防科普知识宣传
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消防宣传新媒体,抓住“3•15”产品质量月等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大消防知识普及力度,守好消防安全宣传阵地,让人民群众增强消防意识,重视消防安全。张贴警示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宣传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与错误消防知识的严重危害性,使“凡是推销消防产品的培训都是假培训、凡是上门收费的培训都是假培训、凡是以培训为名接洽消防工程的都是假培训”深入人心,引导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非正规消防培训行为。
三、时间步骤
本项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上旬)。充分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问题现状,明确各有关部门联络人,召开动员会议,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3年3月中旬至3月底)。认真组织对线下、线上冒牌消防培训及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相关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问题台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4月)。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不足,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建立全链条防范与监督机制,消除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升相关消防产品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议事日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单位,对本系统本领域的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全面排查,结合任务分工,同向发力、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严防推诿扯皮、互相掣肘,避免浮在面上、回避担当。
(三)严格督查检查。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内容,提升推进效率;对于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完善治理方式,丰富治理手段,着力优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避免各类冒牌消防培训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