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通知
冷水府发〔2022〕86号
冷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2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镇属各科室: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22〕54号)文件要求,我镇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组织开展2022年全镇“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知责、尽责、问责》党政领导安全责任教育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66条重点任务”。三是广泛开展“三个一讲安全”活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镇应急办、镇宣传办要广泛宣传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时推送工作动态,总结经验成效,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开展“学安法”活动。各企事业单位、镇属各科室、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活动,开设安全生产法宣传专栏(展板)和标语,开展安全生产法演讲、知识竞赛、顺口溜比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履安责”活动。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厘清安全责任清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责任大讨论,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推动落实一线岗位安全责任。三是开展“大检查”活动。党政领导干部要示范检查,各行业部门负责人要带队执法,“三个责任人”要到点履职,企业要广泛发动职工排查治理隐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四是开展“大演练”活动。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部门要紧盯本单位、本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深入开展事故灾害应急演练。五是开展“大警示”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公开曝光一批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被执法处罚的典型案例,形成舆论声势。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月16日前后,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和本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二是创新媒体宣传形式,结合微信朋友圈推送、大数据抖音、政务短信等渠道,推送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三是加强公益宣传力度,在主干道路、公共场所、村委会等区域广泛张贴、悬挂、播放全市统一发布的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和公益宣传片,大力营造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四、扎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一是加强示范点建设。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重庆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指南》和《石柱县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石安委办发〔2020〕107号)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推动建设更多的“五进”示范点。二是加强宣传联动。镇安委会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行业领域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村组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三是开展“安全知识大宣讲”活动。组建安全宣讲团走进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安全知识大宣讲活动。
五、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渝州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今年6月至12月,根据县安委办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渝州行”活动。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依规、严查重处一批违法行为,并在全镇安全生产大会上通报。二是要发挥“12350”举报投诉电话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各村民委、各行业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冷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