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038/2022-00005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黎场乡 [ 发文字号 ] 石黎府发〔2022〕31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黎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场乡2022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黎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场乡2022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黎府发〔20223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黎场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黎场乡2022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有关单位:

经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黎场乡2022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黎场乡人民政府   

                         2022120

(此件公开发布)

黎场乡2022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柱县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141号)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防境外输入各项措施、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重点环节防控、强化应对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防境外输入各项措施

(一)严格落实境外来石返石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境外来石返石人员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陆路、水运接触境外来石返石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工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按照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岗中管理和岗后监测。要釆取有力措施,保证重点环节闭环管理的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相应工作报酬,严格落实“N+7+7”闭环管理(工作期间实行在岗集中封闭管理;离岗休息期间实行7天集中封闭管理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7天集中封闭管理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1714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环境检测消毒。乡属各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要强化对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三)加强境外来石返石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对解除隔离后应居家健康监测的,须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按照要求落实后续管理措施。

严格发热门诊规范设置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四)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完善本单位本行业防控措施。要密切关注变异株检出情况,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对来自奥密克戎毒株流行国家(或地区)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来石返石人员,适当延长集中隔离时间。

三、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落实常态化监测。严格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口非冷链货物从业人员、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医疗机构人员、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快递从业人员、隔离场所服务人员、零售药店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进口环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及物品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其中,对隔离场所、定点医院、进口冷链相关企业、进口非冷链货物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至少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其他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对工作人员家属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均纳入应检尽检、免费检测范围。所有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4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二)扩大“两节”期间监测范围。根据节日期间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特点,在常态化监测基础上,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跨省(区、市)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景区一线工作人员、住宿行业一线接待人员等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28天内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地面、墙壁、物品表面进行核酸检测,每次采样不少于3件,2个月内要实现辖区上述医疗机构检测全覆盖;对村(居)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村综合服务中心、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抽检,每类场所每次采样不少于3件,春运期间实现1次全覆盖。春运结束后,在全乡开展为期14天的应急监测,并按时报送数据。

(三)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四)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指定专人定期上报常态化监测数据。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四、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 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2. 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区所在地或出现本土病例所在地市。

3.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所在单位要通报单位所在辖区村,由单位所在村通报目的地。

4. 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村和所在单位要督促落实。

5. 要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6. 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型企业务工人员跨省(区、市)流动后需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7. 参加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人员,要严格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总体方案要求。

一旦我市发现本地疫情,相关单位人员原则上不离石,确需出行的须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含行程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严格控制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强化境内重点地区来石返石人员排查管理。根据来石返石人员近期旅居史和感染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

1. 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市外其他口岸来石返石人员,以及其他地区推送区域协查的来石返石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协查人员排查工作,确保24小时内完成时空伴随人员、48小时内完成重点区域驻留人员协查任务,确保区域协查数据协查率达到100%,重点涉疫人员协查“不漏一人”。

2. 对高、中风险区来石返石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 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石返石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4. 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石返石人员和外省(区、市)高风险岗位的来石返石人员(自行申报),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5. 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石返石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石返石人员,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高、中风险区所在地或出现本土病例所在地为直辖市的,该直辖市所有来石返石人员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健康监测。

6. 对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的来石返石人员,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7. 其余市外来石返石人员,引导其24小时内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网约车)。

(四)加强返乡人员排查所有外省(区、市)返乡人员及本县高风险岗位人员返乡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报备。村要做好14天内境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工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我县高风险岗位人员返乡后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其他非境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要在24小时内尽快完成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聚集、不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五)落实全方位排查。依托疫情防控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响应跨省(区、市)协查任务请求,第一时间开展排查,按需发送提醒短信、进行健康码转码;完成协查任务后,及时反馈排查结果。要引导有重点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岗位的来石返石人员利用“社区报告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各村委及时排查,按照健康管理要求及时落实管控措施。要加强村排查,落实网格化管理。村民委员会要利用小区登记、村居民报告、外来人员主动报告等方式,掌握所有市外来石返石人员信息。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报告本单位市外来石返石人员信息。

五、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二)加强公共场馆疫情防控。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等公共场馆要加强防疫物资准备,完善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日常监测制度,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加强密闭区域或相对密闭区域通风换气,做好公共设施以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鼓励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

(三)强化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管控。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工作各项措施,每日开展院感巡查。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加强重点部门环境的清洁消毒。定点医院严格执行“不陪护、不探视”规定,非定点医院实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做到“一人一护”、固定陪护。

(四)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五)持续做好健康教育。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行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新闻发布、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引导公众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六)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加强免疫接种目标人群的摸底统计和组织动员,做到重点人群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引导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确保202112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落实全流程管理责任,保障疫苗安全、接种安全和信息安全,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落实医疗救治“四有”要求,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加强政策宣传,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接种义务和责任,引导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加强针,提高加强针接种率。

六、强化应对准备

(一)加强组织领导。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组始终保持激活状态,24小时值守,做到组织体系不变、人员在岗。要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保持人员在岗在位。完善一触即发的平急转换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有效应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人员准备。组建由政府干部、公安民警、医务人员和村居干部等人员组成的流调配合队伍。要加快建设,落实相关保障,完善工作制度。要持续加强流调、核酸检测、救治、社区管控、消杀、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要按照常态化培训和演练要求,定期开展多行业、多层次全员培训和演练,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12月底前全乡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

(三)快速有效处置疫情。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原则,同步启动结果复核与应急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第一时间赶赴疫情所在地,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现场流调处置做到“2+4+24”,精准划定和管控相关风险人群和区域,边流调边管控,适当扩大密切接触者追踪范围并加强管理。尽早划分社区管控区域,实现分区分类管控。原则上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加大区域协查力度,对收到的协查人员信息,要综合利用多部门信息,精准判定风险人员。迅速组织核酸检测力量,提高日采样、检测能力。坚决做到集中隔离、应隔尽隔。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统一转运收治于集中收治定点医院。

七、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全面开展自查。各村委要在节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和春节流动人员增多双重因素叠加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时刻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措施不放松,以最佳状态迎接这次疫情防控的又一次“大考”。

(二)严格落实责任。按照“政府主导、联防联控、群防群

控”的工作原则,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落实防控各项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此页无正文)

黎场乡党政办公室                     2022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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