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竹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竹乡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金竹府发〔2022〕45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竹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竹乡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科室:
《金竹乡2022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竹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竹乡人民政府
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为全面提升全乡应急管理能力,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行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增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县安委会、县减灾委《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及亲临石柱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设,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理顺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深化共建共治,狠抓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特研究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压实行业主管主体责任,推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应急队伍训练,认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突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安全检查日程
(一)充分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1、水利水电:①涵盖全乡范围内水厂、水池等
检查科室:乡农服中心
检查频次:每月1次,在特殊时间节点根据行业部门另行调整。
②全乡范围内电站
检查科室:乡农服中心、乡经发办
检查频次:每月1次,在特殊时间节点根据行业部门另行调整。
2、房屋自建:涵盖全乡范围内所有农村自建房项目。
检查科室:乡城建办
检查频次:每月1次,在特殊时间节点根据行业部门另行调整。
3、医院、各村卫生室。
检查科室:卫健办
检查频次:每季度1次,在特殊时间节点另行调整。
4、农机农具、农用机动车辆、渔业、农药(主要查购买人、购买数量、进货数量、销毁数量,确保闭环)。
检查科室:乡农服中心
检查频次:每两月1次,其中每年第一、第二季度为重点时期,需将检查频次进行调整,在特殊时间节点另行调整。
5、消防:①农房消防、九小场所等。
检查科室:乡应急办
检查频次:每季度1次,其中每年第一、第四季度为火灾高发期,需将检查频次进行调整,在特殊时间节点另行调整。
②森林消防
检查科室:乡林业办
检查频次:每月1次,其中每年火灾高发期,需将检查频次进行调整,在特殊时间节点另行调整。
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化烟爆
检查科室:乡应急办
检查频次:食品药品每季度1次,特种设备、危化烟爆每月1次,在特殊时间节点另行调整。
7、交通安全
检查科室:乡应急办
检查频次:每周驻站执法1次,上路执法2次,各劝导员每周上岗不少于3天,雨雾冰雪天气特殊时间节点另行调整。
8、地质灾害点
检查科室:城建办
检查频次:每月1次,在特殊时间节点根据行业部门另行调整。
9、道路交通建设
检查科室:交通建设办公室
检查频次:每月1次,在特殊时间节点另行调整。
10、机关安全
检查科室:乡党政办
检查频次:每半月1次,在特殊时间节点另行调整。
11、各村民委员会
各村一是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必须由支书或副支书带队),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进行上报;二是配合乡级各行业科室做好安全检查;三是充分落实各项文件指示精神。
乡级各科室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有两名及其以上的在编在岗职工在场;在重大节假日前必须对各自监管的行业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应急管理
1、乡应急办作为综合性安全监督管理科室,每月需组织人员在全乡范围内进行1次综合安全检查;在重大节假日前后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且依法进行处罚。
2、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凡我乡需要行政处罚的案卷,均需由金竹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两名以上的成员进行共同处理。
3、乡政府需在2月底以前完成1支15人以上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各村需在接收到本方案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1支7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并加盖公章上报乡政府,每季度需自行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三)提高安全意识
1、全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不少于12次,各村各科室必须派人参会。
2、全年组织综合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乡应急办、乡各行业主管科室应按要求分别组织开展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防火、事故灾难等应急演练,不断提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参加对象以具体通知为准。
3、全年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参加对象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全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及对象
(一)餐饮行业1家(机关食堂),副食店2家,白酒加工小作坊3家;
(二)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1所;
(三)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上升村;
(四)水电站2家;
(五)地质灾害点1处;
(六)森林防火卡口3处;
(七)水厂1家;
(八)目前在建工程1处大堡至农庄组(后面还有新增);
(九)农具、变型拖拉机、渔业。
四、安全监管执法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乡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道路交通、在建工程、烟花爆竹、消防、医院、水利水电、地质灾害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监察检查对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即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制订、实施和备案情况;此外,按照“谁诱发、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企业建设施工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治理情况。
(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事项。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强化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执法工作,加强关于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
(三)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需要我乡应急办和安全生产行业主管科室配合的事项。
(四)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深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加强建设工程等重点企业防尘防毒专项治理,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防灾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五)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各科室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同时,务实开展风险常态研判,科学编制、动态更新全乡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形成“一图一表一库”;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风险研判和重大灾情的临灾研判,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六)其他。积极完成我乡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乡应急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统筹职责,乡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行业主管科室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均应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乡应急办将联合乡纪检办在每季度结束后组织一次督查,对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进行全乡通报。
(二)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年底,由乡纪检办负责对全乡各科室执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下年度相关工作计划,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竹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