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62B/2024-00012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金铃乡 [ 发文字号 ] 金铃府发〔2024〕27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铃乡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3-28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铃乡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金铃府发〔20242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铃乡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有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兽医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金铃乡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2024328

(联系人:向鹏;联系电话:15123795977

(信息公开选项:此件公开发布)

金铃乡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

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石柱县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领导机构和任务分工

为保证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金铃乡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长:任云 党委专职副书记

员:向鹏(农服中心)、余文泽(银杏村支书)、谭林(华阳村支书)、刘 建(石笋村支书)、谭明忠(响水村支书)、防疫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服中心,由向鹏负责日常工作,负责防疫监督和技术指导,各村支书做好辖区内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435日至2024425日。

第一阶段:35-31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组织村组干部和防疫员,召开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开展防疫员培训,做好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316-420日为防疫免疫阶段,督促防疫员开展防疫工作,跟踪防疫成效和进度,做好动物补免工作。

第三阶段:421-425日为数据收集阶段,完成防疫台账和物资台账,报告总结。

四、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只狂犬病。

(二)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只狂犬病等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三)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情普(排)查面达到100%;对普(排)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四)消毒目标。畜禽圈舍及周边场所消毒面达到100%

(五)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五、行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各村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增强养殖场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各村和农服中心适时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排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

(二)切实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结合春防工作的开展,各村和防疫员对农村散养畜禽圈舍集中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灭源和驱虫保健指导服务,务必做到圈舍、活动场地及周边环境全覆盖。农服中心负责监督指导中小养殖场建立定期消毒制度,配置车辆进出消毒池(消毒通道)、人员进出消毒室、消毒器械等设施设备,定期对全场环境特别是圈舍及周边环境、饲养用具等消毒,实时对进出车辆、人员、物品等进行有效消毒。片区兽医督促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无缝覆盖,有效降低面源污染。负责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开展集中强制免疫行动。严格按照根据《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要求,在全乡范围内,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对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片区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片区兽医负责指导养殖场户根据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免疫。免疫开展时,防疫员和片区兽医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农村散养户)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四)加强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履行责任片区监管巡查职责。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

(五)抓好兽医工作“三项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继续深入推行兽医工作“三项制度”。督促动物养殖场落实动物疫病自行检测制度,坚决查处不履行自行检测主体责任的饲养场。春防集中免疫结束后,及时开展“免疫回头看”,对新补栏畜禽、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监测不达标的畜禽,及时采取强化免疫等措施予以补免。

(六)积极构建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整合乡村兽医、动物防疫人员等资源,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消毒、诊疗、用药等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有效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养殖业主防疫意识,强化本辖区内养殖业主、生产经营者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督促其自觉履行防疫义务。

(二)强化保障工作。农服中心负责提前准备防疫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防控物资,并加强保管、发放和使用,建立详细物资台账。

(三)强化生物安全。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做好生物安全防护措施,防疫人员在具体开展入户免疫工作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穿好防护服和雨靴、进出严格消毒,避免造成动物疫病交叉感染甚至人员感染,对所有使用过的疫苗空瓶需按要求分类回收,严禁随意丢弃。

(四)强化行为规范。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严格遵循免疫注射操作规程,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五)强化信息管理。防疫信息统一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免疫信息模块、消毒信息填报模块每天由农服中心专人实时填报,严禁在春防工作结束后集中填报。

(六)强化考核评价。加强对春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推动春防工作抓早抓小、落细落实;严格考核逗硬,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计算、核定、发放防疫人员的防疫补助,形成有效的奖惩机制。

金铃乡党政办公室                                202432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