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62B/2022-00024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金铃乡 [ 发文字号 ] 金铃府发〔2022〕86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铃乡2022年暑期防范中小学生 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发布日期 ] 2022-08-0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铃乡2022年暑期防范中小学生 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铃乡2022年暑期防范中小学生

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金铃乡2022年暑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2022725


(信息公开选项:此件公开发布)


金铃乡2022年暑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平安健康成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暑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66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930日,在全乡开展2022年暑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通过健全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溺亡人数零发生目标,坚决遏制群体性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金铃乡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长:龚远祥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何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乡长

田茂安  政法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

成  员:王  岭  党政办负责人

胡秀莉  财政办主任

马英然  社事办主任

余  令  应急办负责人

刘  帅  经发办负责人

许真燕  农服中心负责人

秦庆华  金铃卫生院院长

周耕民  金铃小学校长

余文泽  银杏村支书

谭明忠  响水村支书

刘  建  石笋村支书

谭  林  华阳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社会事务办,负责统筹协调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防溺水工作相关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开展隐患排查摸底,加强巡查力度,督促落实在河流、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公布联系电话、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摆放救生圈、竹竿、长绳等救生设施设备。做好本辖区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各项工作和涉及少年儿童溺亡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各村要进一步拓宽防溺水教育途径,充分运用农村广播、微信、手机短信等各类平台,通过公益广告、案例警示、安全预警、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提醒监护人和少年儿童注意防溺水安全。金铃小学要定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和安全演练,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三不在无监护人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一要在监护人或长辈带领下游泳,二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三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救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并尽量学会游泳等技能,同伴之间要相互提醒注意安全,绝不相约到危险区域玩水,遇到有人落水绝不盲目施救。要加强学生纪律约束,对私自到危险区域玩水的学生,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二)加强各类水域排查整治。社事办、应急办、农服中心、经发办等有关科室和各村要联合对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学校附近重点水域、学生上学放学必经路段水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整改责任要落实到单位和人头,做到排查一处、防范一处、整改一处。各学校要主动参与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校内危险水域要迅速彻底整改,校外危险水域要充分掌握情况,及时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提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开展处置。

(三)加强各类水域巡查守护。各村要组织安全巡查队伍、治安巡逻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力量,在学生上学放学、周末节假日、午后和傍晚等重点时段,加强对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和守护,及时发现并制止少年儿童玩水、下水等危险行为。金铃小学要对学生上学放学路线进行了解,掌握学生途经水域情况,并将学校作息时间等信息及时提供给乡政府、村和有关部门,加强校地联动,确保巡查守护工作效果。

(四)增设各类防护设施设备。各村要在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在相关水域易下水位置和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位置张贴或树立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志标语,并加装防护设施。沙坑、池塘以及因建筑施工临时形成的堰塞水体等区域周围要设置固定的警戒线或醒目的警示标牌,对已发生或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危险区域,要修建封闭式围挡围栏围墙进行物理隔绝,防止少年儿童靠近。重点区域要配备救生圈、竹竿、绳索等救生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巡逻艇、弹射救生圈等专业救援设备。

(五)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防护。各村要抓好节假日学生离校后的管护问题,充分运用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妇女之家、流动少年宫、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少年儿童关爱活动、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等,避免节假日期间发生不安全事件。各学校节假日期间要与监护人紧密联系,指导督促监护人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管理及安全保护工作。

(六)加强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各村要组织学校并动员社会各界,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和安全防护。要组织开展有益的课后活动和节假日活动,避免漏管失控和出现防护盲区,坚决防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因家庭关爱缺失和监护薄弱而抱团聚集、外出下水游泳,防止溺水等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七)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各村要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要加强家校共育,各学校要召开专题家长会、开展定期家访,充分运用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载体,建立常态化安全提示机制,向监护人开展安全提示提醒。要做好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增强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强化监护人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观念,督促家长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八)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村要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为重点区域增配值守和巡防人员,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要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大相关领域资金投入,推动预防溺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乡级有关部门、金铃小学要站在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关心国家未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少年儿童溺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作为,把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村、乡级有关部门、金铃小学要加强沟通协同、信息互通,建立完善联络机制,明确具体联络人员,有效对接各项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构建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村和乡级有关部门要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与河长制工作统筹起来,加强与各类涉水单位的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形成全社会公共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研判,强化预警。各村和乡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安排部署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补齐短板。要定期组织专项研判,分析工作形势,提出工作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学校、监护人和少年儿童发布预警信息。各学校和各类涉水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对各种风险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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