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铃乡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铃府发〔2022〕98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铃乡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科室:
现将《金铃乡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2日
(信息公开选项:此件公开发布)
金铃乡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行事历>的通知》(县创建办发〔2022〕1号)精神,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石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二、创建目标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繁荣民族文化,进一步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统筹谋划原则。强化乡党委政府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创建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统筹谋划,坚持把创建工作融入各科室工作中,分类指导、协调推进。
(二)坚持突出重点、解决问题原则。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村入户,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阵地、主渠道,认真查找和着力解决影响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合各民族团结奋斗的深层次问题。
(三)坚持守正创新、共创共建原则。坚持创建工作面向群众,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共同参与,共创共建,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挖掘地方特色和突出时代特征,使创建活动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和创新性。
(四)坚持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原则。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为导向,持续推进八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努力培育一批形式多样、各具特色、成效显著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提炼经验,做好示范,增强创建工作的感召力、影响力,引导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以民生事业改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加强对残疾人、孤儿、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和救助。把我乡保障改善民生工作切实落到实处,真正把维护民族团结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二)以民族关系和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国家民族政策及民族法律法规,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
(三)以民族干部培养支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坚持新
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工作中统一部署。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2022年9月)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2022年9月)
成立以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
2.制定创建工作方案(2022年9月)
制定贴合我乡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并长期坚持。
3.召开动员大会(2022年9月)
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强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开展宣传教育(2022年9月)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横幅、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同时编写手机报,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
5. 广泛开展学习(2022年9月)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之一,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党委会和职工会重点学习内容;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挑选出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宣讲人才。
(二)全面创建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0月)
1.开展活动(2022年9月)
为进一步抓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工作,开展一系列活动。开展“民族特色体育项目进校园”为主题的活动。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民族知识竞赛活动。
2.召开推进会(2022年9月—2022年10月)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示范创建工作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三)创建冲刺阶段(2022年11月)
1. 开展自检自查。11月30日前,对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边抓创建、边示范、边总结、边推广,积极探索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任务百分之百落实。
2. 扎实推进创建。召开一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议,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通报。
3. 补充完善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照指标测评体系进行自查自验,查缺补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金铃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办公室,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经费保障。保障一定的创建工作经费,为开展创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奖励和问责机制,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科室(单位)、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四)强化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报道。要善于总结,挖掘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和示范典型,大力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对外宣传发布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统筹协调。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重点推进创建与日常创建,创建工作开展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面参与,确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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