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嘴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 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河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嘴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
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乡属各单位:
现将《河嘴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嘴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嘴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与
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促进我乡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处罚,提高安全生产事前、事中监管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监督检查人员及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
(一)应急办现有5人(含兼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人。
(二)2023年总法定工作日:3人×250天=750天
(三)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工作日:348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工作日共264天,包括:
1.协助县级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初查、转报备案等共计12天×2人=24天。
2.配合县、乡其他部门执法行动共计12 ×2人=24天。(以每月1次为基础计算)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跟踪监管和督促整改共计12 天×2人=24天。
4.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6天。
5.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工作日21天。
6.有关报告、材料撰写,文件制发,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拟定和预案等共计50天。
7.各类报表、资料、情况收集整理编制报送共计60天。
8.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共计55天。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126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46天。
2.检查指导各村安全管理工作共计14天;
3.参加党群及工会活动等共计36天。
4.病假、事假、年休假共计42天.
五、监督检查计划主要内容
按照相关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范围内,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移交、上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2023年辖区内有烟花爆竹店5家,应急办检查频次为每两月检查1次。
(二)道路交通(委托执法)。道安办每月开展路检路查12次。
(三)消防安全(委托执法)。辖区内6家重点单位(银杏堂寺庙、谭氏民居、河嘴小学、芭蕉小学、河嘴乡养老院、河嘴乡卫生院),应急办每季度检查1次。
(四)其他行业领域。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及行业科室按照各自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1、经发办:负责工贸企业、用电、燃气、油气、通讯、金融等领域的安全检查。
2、规建办:负责建筑施工、地质灾害、农房、农村公路等领域安全检查。
3、农服中心:负责农机、沼气、种子农药、农用车、水利设施、山坪塘、水库、河流、农业在建工程、专业合作社、畜禽、辣椒厂、林业、森林防火等领域安全检查。
4、社事办:负责学校、医院、村卫生室等场所安全检查。
5、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安全检查。
6、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谭氏民居、银杏堂寺庙等场所安全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自然灾害防治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举措,各负有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科室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按照年度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并佩戴执法证件;开展检查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要求企业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责令整改书,整改到期及时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制作复查意见书;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登记建档并移送责任部门处理。
(三)统筹协调,确保计划落实。要充分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检查人员、检查路线及交通车辆等,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各责任科室安全检查应做到全年全覆盖,安全分管领导每月参加检查不少于8次,其他分管领导确保每月参加4次检查,主要领导确保每月参加2次检查。
附件:河嘴乡应急办2023年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河嘴乡应急办2023年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1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袁世兰烟花爆竹零售店、彭芳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1次。
2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杨荣烟花爆竹零售店、曾冉东烟花爆竹零售店、孙泳铵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1次。
3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袁世兰烟花爆竹零售店、彭芳烟花爆竹零售店、河嘴小学、芭蕉小学、银杏堂寺庙、谭氏民居、河嘴乡卫生院、河嘴乡敬老院等单位检查1次。
4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杨荣烟花爆竹零售店、曾冉东烟花爆竹零售店、孙泳铵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1次。
5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袁世兰烟花爆竹零售店、彭芳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1次。
6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杨荣烟花爆竹零售店、曾冉东烟花爆竹零售店、孙泳铵烟花爆竹零售店、河嘴小学、芭蕉小学、银杏堂寺庙、谭氏民居、河嘴乡卫生院、河嘴乡敬老院等单位检查1次。
7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袁世兰烟花爆竹零售店、彭芳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1次。
8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杨荣烟花爆竹零售店、曾冉东烟花爆竹零售店、孙泳铵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1次。
9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袁世兰烟花爆竹零售店、彭芳烟花爆竹零售店、河嘴小学、芭蕉小学、银杏堂寺庙、谭氏民居、河嘴乡卫生院、河嘴乡敬老院等单位检查1次。
10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杨荣烟花爆竹零售店、曾冉东烟花爆竹零售店、孙泳铵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1次。
11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袁世兰烟花爆竹零售店、彭芳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1次。
12月:道路交通检查12次,对杨荣烟花爆竹零售店、曾冉东烟花爆竹零售店、孙泳铵烟花爆竹零售店、河嘴小学、芭蕉小学、银杏堂寺庙、谭氏民居、河嘴乡卫生院、河嘴乡敬老院等单位检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