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707Y/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黄鹤镇 [ 发文字号 ] 黄鹤府发〔2024〕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2-1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各科室,有关单位:

现将《黄鹤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下发给大家,请认真学习,熟练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

                         2024116

(此件公开发布)


黄鹤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提高对道路交通突发情况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遵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增强忧患意识,常抓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道路交通突发情况,能够有效组织、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处置原则

1.事故发生地村委负责人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核实清楚情况后马上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并通知黄鹤派出所、镇应急办、镇卫生院等部门。

2.各有关部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组织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处置工作。

3.首先到达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4.事故调查组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处理结束后,镇政府办公室要作书面报告报送县政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长:吴红军

副组长:马方东

员:梁荣、吕登科、周小平、杨玉梅、谭燕林、吴召攀、钱有明、秦中兵、何建华、王学会、秦宗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道安办,由吴召攀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

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抢险组:由马方东任组长,谭燕林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及时疏通交通,随时与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反馈及时。

救护组:由杨玉梅任组长,秦中兵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周小平任组长,钱有明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镇道安办、派出所等部门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等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梁荣任组长,吕登科任副组长。协同事故发生地负责人、民政、保险公司,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财产评估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救援程序

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黄鹤镇人民政府(电话:023-73302001),马武派出所(023-73301057)。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组长,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五、应急措施

1.因交通事故造成道路状况达不到车辆通行要求,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采取停运等措施。同时各成员要深入运输一线,对违反规定继续营运的车辆严厉查处,从重处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路况情况,组织滞留客车、旅客或货车疏散。另外,要认真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因交通事故造成部分道路损坏,车辆无法通行,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最快速度恢复通车。

3.派出所和镇道安办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六、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他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

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

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七、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八、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预案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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