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707Y/2023-00058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黄鹤镇 [ 发文字号 ] 黄鹤府发〔2023〕84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专班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11-09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专班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办事透明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准工作方向

我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把准政务公开工作方向,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把政务公开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要手段,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专班小组

:吴红军 (镇长)

副组长: 吕登科 (专职副书记)

: 马雪妹 (党政办负责人)

吴召攀(应急办负责人)

秦光红(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爱苹(财政办负责人)

向寒凌(组织人事干部)

欧玉林(文化服务中心干部)

廖显峰(经发办主任)

余银连(农服中心负责人)

蹇菲艳(农服中心干部)

肖新勇(禁毒助理员)

马勤麟(社保办负责人)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党政办,由吴红军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负责按时更新政务信息,其余科室成员负责按时提供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三、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

四、监督检查及措施

(一)严格工作程序。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上传的全部信息必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步骤,确认合格后方能上传到网站。同时梳理政务,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和考评机制。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每月督查活动,强化日常考核。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

2023119

(此件公开发布)

黄鹤镇党政办公室                           2023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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