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40058/2023-0001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枫木镇 [ 发文字号 ] 枫府发〔2023〕3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枫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1-04 [ 发布日期 ] 2023-01-0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枫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枫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通知

各村、内设各科室、镇级各部门:

为压紧压实责任,明晰职责职能,严防消防事故发生,现将枫木镇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二)督促和指导村民委员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中央、市、县关于消防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四)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评,评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督促各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

(六)监督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经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七)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八)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九)配合公安、消防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其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书面的处理建议。

(十一)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工作责任

马培福(镇长):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全街道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吴茂林(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及时召开全街道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督促其他领导做好分管线上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各分管领导、驻村领导:负责分管行业消防安全,所驻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和督促督导。

谭茂盛(应急办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消防安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各相关科室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收集、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做好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人员培训。

兰明亦(黄水派出所所长):领导和组织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实施工作目标,对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明确人员分工,落实民警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全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定期组织考核。组织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学习,提高全体民警的消防监督管理业务素质。审批签发以派出所名义作出的消防法律文书。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各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汇总到应急办公室。

党政办:负责消防应急协调、上传下达、信息上报和后勤保障。

经发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农服中心、旅游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日常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治、演练,及本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消防安全工作。

财政办:负责消防应急和善后后勤财物保障。

枫木镇卫生院:负责本卫生院消防安全,消防应急救治和伤员护送。

枫木镇小学校:负责本校区消防安全,学生消防安全宣教和管理。

各成员单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自职责范围内,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扑救初期火灾,配合应急、消防、林业等部门开展消防救援行动,协助查处发生在本辖区的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向枫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履行其他相应的消防工作职责。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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