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枫木镇平安建设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枫木镇平安建设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做好我镇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工作,根据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各村关于平安建设实施实行年度考核。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关于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公共安全保障有力,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客观准确的评价各相关单位、村支两委平安建设的工作绩效,进一步推动平安建设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以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力求品质提升和日常管理两者同步推进。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坚持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人情考核,不弄虚作假,用客观事实和科学数据说话,务求考核结果与工作实际相一致、与各方认可相一致、与市民评价相一致,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各村,重点考核内容为组织领导建设、信访维稳责任制落实、软硬件资料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方式
实行每季度考核的考核方式,基准分值均为100分,实行扣分制,(特殊项实行奖分)。镇平安建设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原则上由镇平安办每季度次月10日前检查一次,检查时将分村建立工作台账,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和拍照,同时录入电脑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平安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各村要及时履行承担的平安建设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二)认真履职,贯彻落实。要切实履行各村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促进我镇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切实推动平安建设长效化。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务求考准、考实,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分,镇纪委要加强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考核要考出工作差距,成绩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五、结果运用
(一)镇平安建设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组织领导建设、平安建设工作实施考核,考核情况进行定期通报,考核结果为各村年终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成绩排名末位且未完成规定工作量,或成绩差距较大的村,由镇纪委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并作书面情况说明。
附件: 枫木镇平安建设日常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枫木镇平安建设日常工作考核细则
类别 | 考核指标 | 扣分办法 | 考核对象 | 备注 |
一、平安建设类 | 1、领导重视 | (1)无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扣1分,无工作总结扣1分; | 各村 | |
(2)无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平安建设工作(无具体事1例以上)扣2分。 | 各村 | |||
2、组织建设 | (1)无一名具体工作人员抓平安建设工作扣1分; | 各村 | ||
(2)没有成立特殊人群管理组织的扣1分; | 各村 | |||
(3)值班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安排表、会议制度、群众参与监督制度缺一项扣0.5分; | 各村 | |||
3、软硬件资料建设 | (1)无一定的办公条件扣0.5分办公室不整洁,办公条件差的酌情扣0.5分; | 各村 | ||
(2)对政府设置的法制宣传栏、平安建设宣传标语等不妥善管理的,发现一起扣1分 | 各村 | |||
(3)各项软件资料规范、齐全。各种簿记表册齐全及时填写且规范,流动人口花名册,民事纠纷调整登记本,发生案件,违法人员登记本,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登记本,宗教活动情况登记本,邪教转化登记本,缺一项0.5分 | 各村 | |||
(4)没有开展贵和工作室资料规范化建档工作扣5分。 | 各村 | |||
4、工作开展 | (1)没有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信息未及时上报扣0.5分; | 各村 | ||
(2)发现纠纷未及时调处,发生民转刑案件扣5分; | 各村 | |||
(3)按时参加镇平安建设工作例会,及时报表,报表内容真实,缺一项扣1分; | 各村 | |||
(4)对刑释释放、禁毒、防邪、严重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管理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帮教措施落实,无脱帮、漏帮现象发生,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故意犯罪,每一项未完成扣2分 | 各村 | |||
(5)未开展周边治安联防活动与周边村签订联防协议1分,经常性开展巡逻活动扣1分; | 各村 | |||
(6)无流动人口登记表并签订治安责任书扣1分,对外流人口做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扣1分;特殊人群管理措施不得力扣1分; | 各村 | |||
(9)“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活动的扣5分。 | 各村 | |||
5、治安状况 | (1)有重大刑事案件扣5分,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扣5分,有群体性械斗、闹事或集体越级上访扣5分; | 各村 | ||
(2)发生一般可防刑事案件,每发案一件扣5分。 | 各村 | |||
(3)治安案件发案率及处罚人数超过上年水平,群众安全感未提高扣3分; | 各村 | |||
(4)未实现禁种铲毒“零目标”扣5分; | 各村 | |||
(5)有涉枪涉爆案件发生扣5分; | 各村 | |||
(6)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活动,有流氓地痞滋扰扣5分。 | 各村 | |||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一年来的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另扣10分 | (1)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 各村 | ||
(2)出现严重暴力犯罪、引发社会恐慌的严重刑事案件; | 各村 | |||
(3)出现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灾害性事故。 | 各村 | |||
二、信访稳定类 | (1)无信访稳定信息员的扣1分 | 各村 | ||
(2)来信来访事项及时登记备案,所有文件资料保存齐全,并整理归档.未登记整理归档的扣2分。 | 各村 | |||
(3)矛盾纠纷排查表平时按月排查,有排查记录,有台账,记录不全,台账不全扣2分 | 各村 | |||
(4)凡发生赴京、市、县、上访集访每次扣3分 | 各村 | |||
(5)凡发生赴京、市、县重访(依法办理期间继续上访的)每次扣2分 | 各村 | |||
(6)凡应由村组先解决而不解决,推诿到镇上解决的一次扣2分 | 各村 | |||
(7)凡发生一次5人及其以上人员到市进京上访或者10人及以上到县集访的,当年信访工作一票否决。 | 各村 | |||
(8)对重大突发性事件能及时妥善处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奖5分。 | 各村 | |||
(9)对重要信访动态能在事前提供准确情报信息的每件奖5分。 | 各村 | |||
三、人民调解类 | 1、每季召开一次专项会议,专题研究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少一次扣0.5分。 | 各村 | ||
2、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未落实的扣0.5分。 | 各村 | |||
3、村民小组组建调解小组,有调解信息员,缺一项扣0.5分。 | 各村 | |||
4、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缺一项扣0.5分。 | 各村 | |||
5、积极参加调解业务培训,缺一次扣0.2分。 | 各村 | |||
6、调解人员规范调处,见一起不规范调处扣0.2分。 | 各村 | |||
7、及时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因未及时调解造成群众上访的,见一起扣0.5分。 | 各村 | |||
8、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每月25日前上报纠纷排查表,少一次扣0.5分 | 各村 | |||
9、认真做好防激化工作, 因调解不当、不及时而出现“民转刑”、“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每例扣5分,如引发赴市赴京上访,在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中一票否决。 | 各村 | |||
10、经常开展大调解宣传,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每少1%扣0.2分,调解工作群众公认,满意率达95%以上,每少1%扣0.2分。 | 各村 | |||
四、全民反诈类 | 1、贯彻落实县、镇两级有关全民反诈会议精神,差一次扣0.5分; | 各村 | ||
2、所辖村发生一起被诈骗案件的扣2分; | 各村 | |||
3.滞留缅甸涉诈人员未联系上其本人、未成功逼返劝返的,一人扣2分。 | 各村 | |||
4.非法出入境回流人员再次非法流出境外的,一人扣2分。 | 各村 | |||
五、疫情防控类 | 1、疫情宣传 | 1、贯彻落实县、镇两级有关疫情防控会议,差一次扣0.5分; | 各村 | |
2、市外返回人员不知晓主动到村委会报备的有一例扣0.5分; | 各村 | |||
2、疫情工作安排 | 1、无常态化防控方案的扣1分; | 各村 | ||
2、无防控指南和告知书的各扣0.5分; | 各村 | |||
3、未召开网格长、院落长会议的扣2分; | 各村 | |||
4、未落实专职排查员、信息上报员的扣1分; | 各村 | |||
5、农村宴席未上报备案的缺一例扣2分; | 各村 | |||
6、反馈下发的重点关注人员,未“面见面”的缺一例扣0.5分; 无各类台账的,差一类扣1分; | 各村 | |||
3、疫情排查 | 1、市外一般地区返回人员每漏排1名扣0.5分; | 各村 | ||
2、国内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每漏排1名扣1分; | 各村 | |||
3、境外返加人员每漏排一名扣2分; | 各村 | |||
4、疫情管控 | 1、应落未落实居家隔离的发现一例扣2分; | 各村 | ||
2、未落实管控专班的扣2分; | 各村 | |||
3、未开展对进入村委会办事人员测体温、扫码的扣1分; | 各村 | |||
5、信息上报 | 1、上报不及时每次扣0.5分;2、上报信息有错误一例扣0.5分;3、缺一次报表扣1分。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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