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内设各科室:
根据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全县耕地保护、土地执法政策培训、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违建别墅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石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办〔2022〕1号)以及我县2022年2月17日召开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违建别墅问题整治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力有效推进整治工作,特成立枫木镇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马培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盛洪(副镇长)
副 组 长:曹正伟(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付 玲(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蔡垚森(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茂林(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王 勇(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徐利娟(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德淑(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兰明亦(黄水派出所所长)
胡勤明(黄水国土所所长)
周 平(黄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登明(枫木镇小学校长)
刘新江(枫木镇卫生院院长)
范 奎(枫木供电负责人)
谭林隆(枫木水厂负责人)
马 飞(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谭茂盛(镇应急办负责人)
谭继万(镇财政办负责人)
王长松(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邓成群(镇农服中心负责人)
邓永海(黄水人家枫木分社会长)
毛真泉(昌坪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冉 彬(双塘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高绪双(石鱼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唐 佳(莲花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向成国(风竹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戴春燕(枫木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何银川(国锋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统筹协调处理辖区内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违建别墅问题相关事务,由陈盛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飞、丁仲华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组建专班、明确职责任务
(一)成立专班、加强巡查执法。组长马培福和副组长陈胜洪牵头带动执法队、规建办与枫木镇各村民委员会持续加强对耕地的巡查保护,严格落实镇、村两级监管联动机制及网格化管理。对群众举报的疑似乱占耕地违法线索,要立即开展调查、准确核实情况、及时整改销号。
(二)严格落实“八不准”相关规定。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对2020年7月3日之后出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坚决遏制增量。
三、制定计划、稳步推进整改
我镇共涉及疑似问题整改图斑196个,为稳步推进有关问题整改,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按照石柱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求,根据类别提出分类处置方案,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常态化开展违法建设巡查执法工作。
(一)全面摸排阶段(2022年3月10日前)
结合国家、市级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对耕地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等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收集佐证资料。
(二)分类整改阶段
1. 卫片问题整改。2020年、2021年卫片图斑拆除整改的项目,在3月20前完成整改,并复耕复绿到位;2020年、2021年卫片图斑保留完善手续的项目,在6月20日前完成整改。
2. 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在3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复耕到位。
3. 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7个村对196个存量问题的整改,每个月要有进展。
4. 违建别墅问题整治。各村加强“日、周、月”巡查排查,实行月报告制度。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查问责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场镇常态化管理及违法建设管控工作的通知》(枫府发〔2021〕147号)文件要求,对各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等违法建设行为管控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因管控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相关规定问责,并纳入年底考核。
附件:枫木镇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问题巡查管控台账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枫木镇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问题巡查管控台账
序号 | 村 | 组 | 问题 类别 | 问题 描述 | 处置 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是否 整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