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40058/2022-0002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枫木镇 [ 发文字号 ] 枫府发〔2022〕54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枫木镇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4-12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枫木镇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枫木镇2022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各村党支部,各村民委员会:

为做好全镇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县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农工委发〔20221号)精神现将《枫木镇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

2022412


枫木镇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

(一)稳定扩大粮油生产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区域生产功能。完成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全力保障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政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粮油安全。切实保障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强田间管理,确保夏粮丰收。

(二)加速恢复生猪生产持续建设一批适度规模养殖场。招引一批有实力的企业落地投资,落实生猪生产任务清单,确保完成全年出栏生猪目标量。

(三)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全力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加大投入品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四)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亩以上,强化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后期利用,做好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确保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用于粮油、粮菜等产业发展。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100亩以上。

二、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巩固提升产业帮扶工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台账,适时开展动态监测和动态调整。精准开展易返贫致贫对象产业帮扶,明确产业帮扶联系人,制定易返贫致贫户产业补助政策,扶持易返贫致贫户抓好产业发展,增加经营性收入。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共同发展,实施的产业类项目要充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做到应贷尽贷,使用合规,有效化解逾期风险。

(六)分层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先行示范、重点帮扶、积极推进三类,在县乡村振兴系统的统筹协调下,以重点帮扶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总体规划实施,促进重点帮扶村协同发展,提升重点帮扶村发展能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三、优化完善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体系

(七)做大做强“三色”产业

1. 做精以黄连为主的中药材。全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基地、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发展。巩固提升长效木本中药材产业基地,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田间管护。新种植黄精、大黄等草本中药材300亩,稳定中药材种植面积300亩以上。力争成功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持续推动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加快推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

2. 做优以辣椒为主的调味品。积极推进椒粮(菜)共建,在不与粮争地的基础上,提高土地复种指数,扩大辣椒种植面积,稳定辣椒基地面积250亩,其中标准化种植250亩,力争完成年产鲜椒任务。推进深沟高厢、地膜覆盖、统防统治等标准化生产技术,力争建成相对集中成片100亩以上的县级示范基地。做好辣椒精深加工、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等,推动产业全链式发展。

3. 做强以莼菜为主的果蔬。重点推进莼菜和保供蔬菜基地提档升级。新发展或更新换代莼菜基地共200亩。积极推进粮菜轮作、蔬菜示范基地建设,优化叶类菜生产供应,稳定蔬菜种植面积。培育壮大高山蔬菜产业,力争建成50亩以上蔬菜示范片1个。持续推进长效增收产业李子,第三方技术服务。

(九)适度规模发展畜禽生态养殖因地制宜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鼓励牛、羊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圈舍,开展种草养畜,改放牧为圈养。逐步扩大家禽养殖基地,发挥渝凤峰牧等企业的龙头作用,以“公司+农户”模式,带动养殖户发展。

(十)巩固提升中蜂养殖成果加快推进中蜂标准化示范养蜂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新建生态中蜂标准示范场。探索中蜂的品种改良意见及病虫害防治有效措施。

四、创新科技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十一)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依托武陵山研究院科研创新平台,围绕黄连、辣椒、莼菜三大“拳头”产业和马铃薯、大豆等特色产业开展品种攻关。收集优势种质资源,开展黄连良种选育,新建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50亩;持续改良辣椒资源,筛选高产、优质、抗病新品种,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生产试验示范;新建莼菜推广基地1个。持续开展大豆种植优质优效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持续做好现有种畜禽场的种力保持和提升工作。

(十二)提升农机装备应用水平。探索推进农业温室大棚、农作物育秧、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或主要农机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水平提升示范。

(十三)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支持面向粮油、吴茱萸、辣椒等大宗农作物开展生产托管服务,引导鼓励其提供代耕代种、机耕机收、统购统销、统防统治等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十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抓实抓细主推技术、主推品种的推广应用。推进我镇农技指导员队伍知识更新培训。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园科研基础设施设备;深入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基础性研究;培育认定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新培训高素质农民30人,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0。完成农民职称认定工作。

(十五)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开展农产品电商经营主体培育。

、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十)强化绿色有机基地建设。继续巩固提升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成果,新(续)建有机基地100亩,力争新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00亩。

(十)强化农产品品牌培育。强化品牌打造,着重打造高品质、口碑好的康养农产品金字招牌,着重推进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力争全年新增全国名特优新、绿色有机等品牌农产品。组织参加县上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

(十)强化农业标准化应用。积极推进农业标准普及应用,示范引领农业标准制定与推广使用一体化,促进种植养殖标准化、产品等级标准化、产品包装标准化。

(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扎实开展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和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力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实现全覆盖。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建立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农(畜禽)产品。强化质量监管检查,严格按照四严要求,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并实现全覆盖。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对粮油、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二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

二十)强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强化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规上企业培育。加快推进黄连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及黄连新药研究与黄连副产物综合利用;

二十一)推动农文旅一体化融合发展。依托特色产业自然禀赋,深度挖掘土家文化和渝东南民俗文化,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持续打造和推荐乡村旅游精品线路23条,培育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打造休闲观光、蜂事体验、蜂群认养、蜜蜂知识科普、蜂产品展示的文化园打造文化旅游休闲基地

(二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支持莼菜、黄连等外贸企业远销出口推动更多农产品纳入中新贸易合作产品。巩固黄连及其制品、莼菜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加工及出口规模。

(二十)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加强自然灾害、农作物病虫害等监测预警。完善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开展农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强化外来入侵生物防控持续推进农作物统防统治示范片建设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聚焦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总任务。

(二十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按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试点的要求,稳步开展生猪、辣椒、中蜂等特色农产品收益保险和能繁母猪、生猪养殖等特色农产品保险。力争完成县上下达的政策性水稻保险面积,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实行贷款贴息政策。

六、推动乡村绿色低碳发展

二十五)继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科学施肥用药,推广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和生物农药,力争提升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化肥使用量减少0.3%,农药使用量减少0.3%

二十六)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整治长江禁捕管理秩序。坚决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推动执法装备信息化。推行禁捕监管网格化。推进队伍管理规范化。全力夯实十年禁渔社会基础。

二十七)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流域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提升养殖企业粪污综合利用能力。提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化养殖场设施配套率。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促进生态养殖。开展秸秆粉碎还田试点,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宣传,严禁秸秆焚烧,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推进农药包装废弃回收网络建设。

二十八)持续扎实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完成上下达的尾水治理任务;积极争取资金,对未配备尾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开展治理;对已治理养殖池塘和拟治理养殖池塘进行尾水监测,建立养殖尾水监管长效机制。

二十九)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控,推进污染耕地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七、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三十)抓基础性改革。持续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持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扎实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健全镇、村分级服务体系,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强化宅基地审批监管。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三十一)抓综合性改革。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制度。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持续推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系统总结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经验,多方培育引进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实施农村“三变”改革,探索“三变+特色产业”“三变+集体经济”“三变+农村电商”“三变+乡村旅游”等经营模式,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十二)抓创新性改革。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加快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快培育出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创建一批运行规范、经营良好的示范合作社,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八、强化支撑保障

三十三)加强全委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夯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优化调整机关党支部设置,把党支部建在业务工作上,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同频共振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

三十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农业农村普法教育和乡村依法治理。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


附件:1. 石柱县农业产业发展补助政策

2. 石柱县农业产业发展补助申报验收程序


附件1


石柱县农业产业发展补助政策


一、支持粮油产业发展

(一)补助对象石柱县域内从事农业产业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种植大户。

(二)补助品种。水稻、玉米、花生、黄豆、胡豆、甘薯、马铃薯、油菜、高粱和荞麦。

(三)补助标准。一是相对集中连片发展50亩及以上,给予300/亩补助。二是开垦撂荒地种植粮油作10亩及以上,给予200/开垦补助。

(四)资金计划预计400万元,种植粮油10000亩,开垦撂荒地2500亩。

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

(一)补助对象。石柱县域内从事农业产业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种植大户。

(二)补助品种。莼菜、甘蓝、萝卜、白菜、榨菜、南瓜、黄瓜、四季豆、食用菌。

(三)补助标准。一是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一年种植一茬给予200/亩补助,一年种植两茬及以上给予300/亩补助。二是新建标准蔬菜大棚10亩以上,给予2万元/亩补助。三是相对集中连片新发展或更新换代莼菜基地5亩及以上,给予2000/亩补助。

(四)资金计划。预计400万元,其中:种植蔬菜示范片共8000亩,计划资金200万元;新建标准蔬菜大棚50亩,计划资金100万元;新建或更新换代莼菜基地500亩,计划资金100万元。

三、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

(一)补助对象。石柱县域内从事农业产业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种植大户。

(二)补助品种。前胡、大黄、黄精、天麻、万寿菊。

(三)补助标准。一是相对集中连片新发展前胡、大黄、万寿菊任一品种50亩以上,给予300/亩补助。二是相对集中连片新发展黄精50亩以上,给予800/亩补助(补助分两年兑现,第一年400元,第二年400元)。三是相对集中连片新发展天麻20亩以上,给予500/亩补助。

(四)资金计划预计200万元,其中种植前胡、大黄、天麻、万寿菊3500亩,计划资金140万元;种植黄精1500亩,计划资金60万。

四、支持畜牧重点产业(生猪、肉牛)发展

(一)补助对象。石柱县域内取得合法资格的从事养殖业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养殖大户。

(二)补助范围。对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出栏和良种能繁母牛进行补助。

(三)补助标准。一是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1. 建成存栏200头育肥猪且投入正常使用的养殖场,一次性补助6万元,每增加100头存栏规模增加补助1万元,最高限额30万元。2. 建成存栏30头育肥肉牛(饲养1头良种能繁母牛折算为3头育肥肉牛)且投入正常使用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每增加10头存栏规模增加补助1万元,最高限额30万元。二是出栏。1. 年出栏育肥猪1000头的,给予补助3万元,每增加500头增加补助1万元,单个业主限额补助5万元。2. 年出栏50头育肥肉牛的,给予补助1万元,每增加25头增加补助0.5万元,单个业主限额补助5万元;养殖良种能繁母牛10头以上的,每头补助1000元,限额补助5万元。

(四)资金计划。预计500万元,其中生猪产业计划资金280万元(基建计划资金180万元、出栏计划资金100万元)、肉牛产业计划资金220万元(基建计划资金135万元、出栏及能繁母牛计划资金85万元)。

五、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一)补助对象。石柱县域内注册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补助范围。支持农产品加工厂房、仓储建设,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工企业培育提升。

(三)补助标准。一是加工厂房建设。对新建(或改建扩能)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厂房占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400/平方米予以补助,限额补助60万元。二是仓储房建设。对新建(或改建扩能)的农产品仓储房占地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200/平方米予以补助,限额补助30万元。三是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对新建(或改建扩能)的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通风(气调)贮藏库,按500/立方米予以补助,限额补助100万元。四是加工企业培育提升。1. 当年小升规企业除享受市上奖励补助政策外,再奖励补助10万元;当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奖励补助3万元。2. 规上企业按加工主营业务收入增量(申报年度较上一年度增加值)分级进行奖补,增量达到5001000万元的奖励补助5万元;增量达到10011500万元的奖励补助10万元;增量达到1500万元以上的奖励补助15万元。3. 加工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下企业,按加工主营业务收入增量(申报年度较上一年度增加值)分级进行奖补,增量达到200300万元的奖励补助2万元;增量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奖励补助3万元。4. 当年获得重庆市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或国家批准审定的精深加工新产品,建成生产线并投产销售,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新产品每个奖励补助2万元。

(四)资金计划。预计1000万元,其中加工厂房建设预计200万元,仓储房建设、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预计600万元,加工企业培育提升预计200万元。

六、其他

(一)政策执行期限财政衔接资金政策未改变时持续实施,原则上暂定三年(20222024年)。

(二)其他要求。一是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工商、税务、环保、耕地保护、林地保护等相关要求。二是申报主体同一建设内容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除外)。三是补助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委负责解释。

附件2


石柱县农业产业发展补助申报验收程序

(具体申报要求、验收标准另行出台实施细则)


一、支持粮油、蔬菜、中药材产业发展

(一)申报程序。业主向当地乡镇(街道)申报相应产业发展项目各乡镇(街道)核实申报基地面积及补助事项,向县农业农村委申报备案。未经备案的不予验收。

(二)验收程序。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完后,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申请验收,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合验收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委申请复核验收。

二、支持畜牧重点产业(生猪、肉牛)发展

(一)申报程序。业主向当地乡镇(街道)申报各乡镇(街道)初审合格后,向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申报备案。未经备案的不予验收。

(二)验收程序。一是验收新建基础设施的。业主完成项目实施后,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申请初验,经乡镇(街道)初验合格后,向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申请复核验收。二是验收出栏补助的。出栏有效时间为上一年的111日至当年1031日(实际为年出栏数量),出栏数据以乡镇(街道)官方平台出具的出栏检疫票据汇总数据为准。

三、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一)申报程序。业主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申请表要求自主申报,经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管委会初审合格后,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管委会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推荐,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批备案。

(二)验收程序。一是验收加工房建设、仓储房建设和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业主自查验收合格向当地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初验,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管委会初验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委申请复核验收。二是验收加工企业培育提升的,县农业农村委根据业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程序予以奖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