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483R/2022-00042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大歇镇 [ 发文字号 ] 大歇府发〔2022〕179号
[ 标 题 ] 大歇府发〔2022〕179号 大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歇镇龙泉村老屋基至居民大院 “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大歇府发〔2022〕179号 大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歇镇龙泉村老屋基至居民大院 “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歇府发〔2022179


大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歇镇龙泉村老屋基至居民大院

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

为加快大歇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步伐,改善当地群众出行环境,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会、级实地拟定大歇镇龙泉村老屋基至居民大院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大家,望涉及科室、相关村(社区)抓好落实。


附件大歇镇龙泉村老屋基至居民大院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



大歇人民政府

20221010

附件


大歇镇龙泉村老屋基至居民大院

四好农村路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大歇镇龙泉村老屋基至居民大院四好农村路

(二)建设性质:改扩建

(三)实施单位:大歇人民政府

(四)项目法人:谭将军镇长

(五)具体负责人:刘军组织委员

(六)建设地址:大歇镇龙泉万家组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龙泉村老屋基至居民大院路面长67,路基宽6米。

(八)建设技术标准:按照石柱县乡道路标准建设并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性要求。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4万元资金由农户自筹

(十)项目效益:受益人数1044

二、项目区基本情况

原来路面宽度不足,制约了当地群众的出行难,为更好地解决当地群众出行问题,需要实施该项目,上述项目实施后改善龙泉村万家组群众出行难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本次实施的农村四好路扩建工程解决龙泉村部分群众出行难问题方便农业生产物资和农产品运输,改变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乡村振兴建设,推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可行性

群众积极性高。项目区内群众对该工程的实施愿望强烈,愿意积极配合。

、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和保障措施

龙泉村委会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组织自查验收。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镇政府成立了四好农村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谭将军为组长,分管领导刘军为副组长,成员有郭佳林(镇交安办工作人员)、刘安川龙泉村支部书记),由政府负责监管项目建设的安全工作,施工单位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为项目建设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接受镇应急办的安全监管。

、项目后期维护管理

项目竣工后,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让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必将大大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和生产条件,减少农资、农产品运输成本和农户自身的出行成本,加快促进项目区的产业发展,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增加农户的收入逐步改变群众的出行环境和条件,促进社会稳定,使党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更加深入人心,为繁荣农村经济,构建和谐文明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八、结论

该工程可以改善大歇镇龙泉1044人生产条件恶劣、交通不便的现状,极大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必将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大歇府发〔2022〕179号 关于印发《大歇镇龙泉村老屋基至居民大院“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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