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8410/2021-000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住建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石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石柱委发〔2016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及《〈中共石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及分工方案》(石委法〔20201号)工作要求,2020年我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战略部署,严格按照依法治县的工作原则、要求及目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领导。

2020年以来,县住房城乡建委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宪法学习,弘扬宪法精神。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二是开展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利用固定学习时间,对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论学原文、悟思想、谈感受的方式进行,今年以来共计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专项学习11次。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全年全委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宪法活动600余人次。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

(二)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各级要求,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报告、协商机制。

2.增强公众参与时效。对事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及全县经济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与利害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广泛听取意见。

3.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及时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逐步实现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认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4.强化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司法和社会监督,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统计分析制度,执法工作做到真正公平公正公开。

(三)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法治体系。

1.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按进度推进相关工作。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将各阶段涉及的共计71个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审批,实施全过程跟踪督办,杜绝体外循环。二是启动了我县BC工业园区地灾、压覆矿产、水保、地勘、环保、行洪、安全、气候、绿化、节能、地震、文物等12项区域评价。目前,已完成并通过评审的有地灾、压覆矿产、水保、地勘、环保、行洪、安全、气候8个区域性评价。园区内的工业建设项目可申请申请直接使用区域整体评价成果。三是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结合我县审批工作实际情况,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政府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时限由80个工作日压缩至4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时限由50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批时间的压缩,全面提升企业与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四是按照减、并、放、转、调、诺的要求,精简办事流程,经清理我县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取消审批事项39项,合并审批事项2项,承接审批事项4项,调整审批事项3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事项及材料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实现了精简25%五是持续开展六多四联合审批,优化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等审批环节流程,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对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涉及高切坡、深基坑、高填方的除外)不再强制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六是针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一般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办理,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实行告知承诺,提升群众办事便捷指数。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合审图30件、联合踏勘31件,联合竣工验收32件,办理施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共计28件。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县住房城乡建委聘请了1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同时配备了1名公职律师,常态化开展法律顾问参与委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案卷评审等工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决策部署提供法律支撑。

4.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坚持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推行说理式说法,在执法活动中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坚持同样情形同样处理;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的权益侵害,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正当权益。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对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队伍的专业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全面落实部门联动执法体制。全年与人社、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累计开展联合执法5次,整治各类违法行为30余起。

7.推行两法衔接制度。目前,已建立行政案件符合刑事案件移送制度。

8.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共计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培训2次,其中,市级网络培训1次,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1次,培训累计达26人次。

9.全面落实案件审查制度。定期对一般程序案卷进行审查、评查。累计审查案卷4次,发现问题3个,均按规定进行整改。

1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依法对行政权力事项、执法对象、执法人员、各类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在政务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

11.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认真对待并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经查,全年我委无行政应诉情况。

(四)增强全民法治理念,全面夯实依法治县基础。

1.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年开展宪法专项学习1次,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相关法规学习9次。按时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在日常行政监督检查过程中,常态化开展建筑行业管理类法律法规宣传,全年重点宣传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适用性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在建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3.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宣传活动。今年2月以来,县住房城乡建委全委上下一盘棋,各科室、下属单位联动,主动深入全县各在建项目工地、县城内各物业小区,除推动企业复产复工外,还大力开展了防疫政策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宣传近3000余人次。

4.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培训考试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理论学习2次,理论考试1次。

5.大力推动智慧工地建设。为强化建筑行业大数据智能化运用,促进全县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今年以来,我委积极推动在建房屋市政项目智慧工地创建工作,重点推动工程质量、安全、实名制管理等板块建设运用,逐步实现大数据智能化监管模式。全年共计创建验收智慧工地项目5个,力争到2025年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上虽取得较大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需进一步提升。企业在办理审批方面遇到困难和问题,存在畏难情绪时,不能够及时的帮助协调解决。二是因机构改革,委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还参差不齐,仍需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学习,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三、来年工作打算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将紧紧围绕十四五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目标要求,推动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强化房地产、建筑行业监督管理,不断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努力推动我委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规学习。通过组织参加培训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水平和执法能力,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建设领域的重要性,依法办事、依法审批、依法管理。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制。不断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推进法治政府领导协调和监督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行业治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重点抓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等领域专项治理。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五是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督促委各科室、下属单位切实采取可行措施,严格按时限、高效的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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