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6166912/2024-0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医保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简介
[ 成文日期 ] 2024-02-07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简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信访、综治、保密、机要、党内法规、信息、档案、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石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203;联系电话:023-73323699。)

(二)规划财务科。承担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单位和个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支付、会计核算及日常账务处理工作,定期分析医疗保障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拟定基金收支分析报告;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和医疗保障统计工作。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石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210;联系电话:023-73327466。)

(三)待遇保障科。负责执行医疗保障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承担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承担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石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209;联系电话:023-73337022。)

(四)医药管理科。负责医保目录的实施工作;负责拟订本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承担推进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县管政府定价的医保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工作。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管理政策。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石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201;联系电话:023-73328645。)

(五)综合监管科。负责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有关工作,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承担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负责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石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202;联系电话:023-73337207。)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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