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0X69454D/2020-00009 [ 主题分类 ] 信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信访办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2019年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2019年部门预算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障信访渠道畅通;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信访维稳工作,实现信访工作目标管理;

5.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委、县政府以及到市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7.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办公室机关本级预算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预算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

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实有18人,余编3人,退休0人,遗属0人,汽车1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4.17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1716万元,比2018年增加42.8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1716万元,比2018年增加42.81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信访办机关和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和维稳工作的开展、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7.8405万元,比2018年减少4.06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3.2405万元,比2018年减少7.06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数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比2018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督查信访维稳工作和下乡扶贫增多而增加用车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3731万元,比上年增加10.9842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小俊    联系电话:023-6103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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