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3223869463/2021-00101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卫健委 [ 发文字号 ] 石柱委办发〔2021〕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石柱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助推康养石柱建设的具体举措》
[ 成文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石柱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助推康养石柱建设的具体举措》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助推康养石柱建设的具体举措》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石柱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助推康养石柱建设的具体举措》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8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助推

康养石柱建设的具体举措


为推动我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01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具体举措。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县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科室设置,健全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质扩容县中医院建设,县中医院积极开展三级中医院建设,提升县中医院在渝东南地区中医药服务的品牌效应。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建设,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将中西医结合制度纳入医院章程。支持举办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疗养院。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规范表述。

(二)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配合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中医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鼓励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鼓励退休中医类别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加大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深化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由县中医院牵头组建中医联盟,加强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鼓励县中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开设联合病房,共建特色专科。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中医馆提档升级,力争达到50%以上精品中医馆。到2022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能够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重点的主题数据库,鼓励县中医院发展互联网中医院,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提供预约诊疗、报告查询、个人健康信息查询等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加快基层中医综合服务区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功能涵盖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辨证论治、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实现中医药健康数据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二、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

(四)突出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在县中医院重点打造针灸、康复、中医护理等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3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开展中医优势病种防治研究和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建立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西医会诊制度,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可以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相关科室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结合实施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在县中医院设置治未病科,积极创建治未病中心。鼓励县人民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治未病工作。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等签约服务,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五禽戏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高居民中医健康素养。

(六)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特色康复医学加强县中医院康复科建设,力争建设为市级中医康复中心。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针对性开展慢性病和伤残等中医康复干预。大力开展中医康复技能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七)发挥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加强县中医院传染病科标准化建设,规范设置发热、肠道门诊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制度,组建县级中医卫生应急队伍,提升中医药应急服务能力。加强县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提高卫生应急中医药参与度,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健全中药材应急储备制度,保障重大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中药需求。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在急救医学和重大疾病防控中的应用研究。

三、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加强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优化空间布局,加强基地建设,稳30万亩中药材,建立1—2个“中国·黄连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种植基地。以深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为契机,重点发展黄连、黄精等药材种植,壮大皱皮木瓜、吴茱萸等木本中药材,加快黄连种植技术革新,逐年扩大附加值较高的新兴康养中药材种植。

(九)打造中药加工产业集群。大力支持产地初加工能力建设,引进培育中药材提取物、中(兽)药制药、日化品生产和销售等企业。挖掘黄连等原生地药材资源,开展道地中药材资源评价、新品种(系)选育、规范化种植技术和精深加工技术创新、植物细胞培养产业化研究。策划一批中药材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饮品等产业类发展项目,推动一批黄连等道地药材精深加工、中药材饮片、中药材配方颗粒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研发一批黄连牙膏、黄连香皂、黄连祛痘膏、黄连抑菌液等大健康产品,推动中药材由原材料销售逐步向药材饮片、中成药加工等产品销售转型发展。

十)扩大道地药材研发推广。在“石柱县武陵山研究院”基础上设立“黄连研究分院”,扩大与中国中药协会、西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深化中药材优质品种选育、良繁基地建设、黄连核心功效等基础性研究,力争在2025年前推出“中国·黄连1号”“中国·黄连2号”等新品种,研3—4黄连核心拳头中药药品,扩大“左金胶囊”等一批黄连新药临床应用。举办一批中药新药发布推介会,推动黄连牙膏、黄连香皂、木瓜酵素等产品在石实现产业化。围绕黄连、大黄等地道药材,依托泰尔森、同和春等企业,巩固传统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等产品优势,加快中成药、经典名方产品开发。鼓励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发和生产。

(十一)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落实中药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加强中药材交易市场监管,坚决查处中药材市场以次充好、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违法加工、违法经营活动。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四、打造以中医药疗养为支撑的康养品牌

十二)拓展中医药疗养项目。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及康复服务,鼓励县中医院发展药膳药事服务产业,加强制剂室能力建设,开展特色临方炮制,推广中医药健康养身服务项目;支持黄水康复医院打造全国劳模疗养基地;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尤其是为“空巢老人”提供上门诊疗、健康体检等服务。打造一批名医工作室,中医特色的健康体检中心、慢病康复中心、养生展示学习中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化中医养生保健及养老机构,鼓励有资质的名老中医专家举办中医诊所,打造一批有品牌效应的中医药康养机构。推进康养职业学院、康养小镇、健康养老基地等建设。积极争取中国药膳研究会支持,推进药膳食疗,全方位提升全县中医药疗养服务能力。

十三)融合“中医药+旅游业”发展。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在现有精品旅游线路、景区嵌入中医药疗养产品,着力打造中药炮制文化和黄连农耕文化展示展览厅,进一步开发中医药观光旅游、文化体验旅游、养生体验旅游等中医健康旅游特色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中药材文化特色观光园、体验园、采摘园,聘请名老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才,为游客提供诊疗、教学、科普、采摘为一体的体验服务,形成特色各异、形式多样、综合立体的中医药康养园区,推动中医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十四)加强中医药传承和文化传播。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的整理和传承研究,收集筛选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加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设施,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中医药宣传力度,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十五)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与合作发展。积极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和研究工作,促进中医药创新能力,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临床疗效和学术水平。支持县中医院与中医药院校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开展学术、科研、临床、培训等多方面的交流,全面提升医院的诊疗水平。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合作,加强与四川、湖北等城市中医药交流合作,促进中医药融合发展。

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引进中医药高层次紧缺人才,提高全县中医药服务水平。扩大基层招考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人才招录比例。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药服务。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医师带徒工作,注重“传帮带”,扶持、申报一批中医传承人。积极引进建立全国名中医、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深度挖掘整理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十七)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加大中医药疗养产业在引进人才的技能培训、职称晋升、入职补贴等方面制定细化的激励措施。深化县中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将中医师承学习纳入职称评聘内容,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鼓励中医药人员服务基层,按规定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加强市级名中医、县级名中医评选等人才梯队建设,发现、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相关表彰奖励评选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

七、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建立跨卫生健康、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农业农村、医保等部门的中医药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问题。县级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且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合理配置人员力量,统筹协调中医药发展规划、质量管理等工作,加快中医药康养产业标准建设,促进中医药协调发展。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落实措施,将本举措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

(十九)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经费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且加大支持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院投入责任,改善中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逐步加大中医药领域的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资本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

(二十)落实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按规定建立中医药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充分体现中医和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按规定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落实中医病种付费政策。按规定筛选一批常见多发、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通过对部分慢性病病种实施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法,鼓励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二十一)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应用“互联+信息化监管方法,采取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惩戒等手段开展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充实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依法查处假借中医名义的虚假宣传等违规违法执业行为。完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加大对制假制劣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按规定将中医药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