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671032257/2024-00008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商务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粮油流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和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负责研究、起草规范流通和市场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茧丝绸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外贸出口目标计划的实施;负责拟订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商贸流通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协作工作,研究分析外经贸形势和进出口状况;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活动,协助推动出口基地建设;负责外国政府、联合国和非政府组织机构无偿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外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执行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负责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组织的协调发展;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研究解决流通秩序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维护市场规范运行、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政策建议。

4.负责规划、培育商品市场体系、拓展城乡商品市场;负责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各类促销活动;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市场的统筹规划和布局;负责批发市场、零售商场项目的审批;负责拟订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制度。

5.负责商业营销改革,指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规划、培育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6.负责商贸信息系统的宏观管理;负责商贸流通中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监测、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商贸流通、食品工业的科学技术工作,协调重大科技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指导商贸企业改革发展,协调解决改革发展、资产重组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国有资产战略重组;负责组织、制定商贸结构重组的政策措施。

8.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职工技能和特种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9.负责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划、发展、企业培育、统计监测等工作。

10.指导乡镇商贸流通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1个参公事业单位和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部门本级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党建办)、服务业发展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统计监测科(县重要商品应急保供办公室)、流通科、电子商务发展科、外经外贸发展科。下设二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贸发展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85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9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155.76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1251.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00.33万元,上年结转减少850.97万元。

(二)支出预:2024年年初预算数1285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15.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1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5.7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8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125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0.9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02.2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51.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1.66万元,比2023年减少12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250.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新进职工3人,职工工资调标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上涨;项目支出12158.84万元,主要用于猪肉储备、企业生产发展扶持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减少150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预算比上年低1200万元。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2.6万元,比2023年减少2.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比2023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财务监管、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比2023年减少1.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0.53万元,比2023年增加5.8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工会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8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58.8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付巧灵      联系方式:023-64720022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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