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671032257/2023-0000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商务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宗旨:开展商务行政执法,维护商贸流通秩序。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维护公平交易;负责整顿和规范商务市场秩序的工作;参与涉及商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 宣传贯彻执行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依法承担旧货、拍卖、报废汽车等商务重点行业和酒类等重点商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具体职责。

3. 承担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维护公平交易。

4. 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商务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

5. 承担商务重点行业举报、投诉的受理日常工作。

6. 参与成品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商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 负责建立健全商务领域失信企业黑名单系统。

8. 完成县商务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具体职责为:

1. 法规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承担宣传、信息、督查督办、档案等工作;承担暂扣实物、重大实物罚没收入登记、整理、保管、上交等工作;负责落实行政执法制度的相关工作;承担商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协调有关专项执法,协调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承担商务重点行业举报、投诉的受理日常工作;承办与商务行政执法相关的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维护公平交易;负责建立商务领域失信企业黑名单系统。

2. 执法一、二大队。依法承担旧货、拍卖、报废汽车等商务重点行业和酒类等重点商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具体职责;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商务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参与成品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商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各执法大队具体管辖范围由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3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3.38万元的一般公共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3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55.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48.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7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3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3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87万元,比2022年增加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87万元,比2022年增加3.38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6.9万元,比上年减少1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的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3年无预算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光华  联系方式:023-64720022

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

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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