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671032257/2022-0002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商务委 [ 发文字号 ] 石商务委发〔2022〕67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商贸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及市场应急保供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日期 ] 2022-10-1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商贸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及市场应急保供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商贸企业:

当前,我市疫情多点散发,周边区县疫情形势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根据近期全市及全县组织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县域商贸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控措施

(一)严查两码一证切实织密商贸重点场所疫情防控防线。各乡镇(街道)、各商贸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渝康码验码工作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39号)、《关于深化落实商贸重点场所渝康码验码工作的紧急通知》(渝肺炎组市监发〔202210号)文件要求,切实织密商贸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网。

一是规范设置制度栏。各乡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各商贸重点场所在入口醒目位置处按照规定格式,悬挂渝康码管理制度栏,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片长及商贸重点场所的点长具体人员和具体职责进行详细明确,公之于众,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接受上级督导和社会群众的履职监督。

二是合理设置场所入口。城区菜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平台中心仓等商贸场所要严格把好入口关,对人员、车辆入口进行规范化管理,入口较多的,要进行合理化关闭;人流较大的,要实行围栏化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手段防止人员、车辆自由进出。

三是配足入口查验员。各乡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各商贸重点场所加大人力投入,每个入口配备渝康码查验员,尤其是商场、超市车库入口、大型批发市场车辆入口及其他人流车流大的入口,均应配备足够的查验员,防止无序进入,无人监管。

四是严格开展验码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各商贸重点场所严格执行入场即查、不漏一人工作要求,严格查验入场人员两码一证,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同时,抓好入场人员测体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措施。其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餐饮、足浴等商贸场所入口查验员要督促入场人员扫场所码,并认真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严禁体温异常、红码、黄码及弹窗人员进入;宾馆酒店及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查验渝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督促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对于未报备的,不予办理入住手续。渝康码为弹窗、黄码的,则应要求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对渝康码为红码的,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大型农批市场、专业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平台中心仓也要严格查验渝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突出抓好来渝返渝人员管理。

五是落实场所内管理。乡镇(街道)片长、村(社区)片长要每周定时或不定时对辖区内商贸重点场所两码查验执行情况予以全覆盖督查检查。各商贸重点场所点长要发挥好积极作用,常态督促入口查验员认真履职尽责。尤其是体量较大的商场超市、农批市场应多设置几名点长,坚持经常巡场督查,及时纠正各种问题,尽量降低传播风险。

(二)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重点人群两天一检工作。各乡镇(街道)、各商贸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版)(修订版)〉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271号)文件要求。

一是动态完善人员台账。各乡镇(街道)要指导督促各商贸经营主体建立本企业重点人群(以固定从业人员为重点,流动性强的搬运工、装卸工、安保、促销员、保洁员、驾驶员等也纳入监管范围)台账(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重要信息),确保不漏一人、应统尽统,并实时动态更新,掌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严格落实两天一检。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住宿餐饮、快递、外卖配送等重点人群要严格落实两天一检要求,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

(三)加强源头管理,切实做好物流运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各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平台中心仓等商贸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关于分类做好商贸重点场所入渝返渝货运车辆及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要求,切实管住来石返石货运驾驶员。

一是严格货车闭环管理。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平台中心仓等商贸市场主体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与各交通卡口建立信息推动机制,及时相互推送往返货车信息,在接受到辖区交通卡口专班推送外地入石返石,特别是新疆、西藏、内蒙古等疫情严重地区车辆信息后,要指派专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车辆闭环管理。要确保货物点到点前往装卸场所,中途禁止司乘人员上下车,尽量避免货车驾乘人员与市场工作人员近距离接触。

二是强化货车司机分类管理。相关市场主体要划定入石返石货车卸场地,根据货车驾驶员停留时间长短进行分类管理。疫情严重地区驾乘人员,应要求他们主动向市场主体所在地所属社区报备,由社区安排到临时集中健康管理点(酒店或宾馆)集中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在石期间严格按照我县核酸检测频次和要求执行。

三是加强检查督查。县商务主管部门将会同商贸重点场所属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对辖区内专业市场、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平台中心仓等落实货运驾驶员闭环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降低传播风险。

(四)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各商贸经营主体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二十大前后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关于展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管理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34)要求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控制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商贸经营主体要倡导员工节假日不聚集、不扎堆,减少聚餐聚会。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餐饮行业宴席管理,督促餐饮行业承接宴席要落实查验员查验两码一证、检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倡导辖区内市民减办、不办、缓办各类宴席,严格管控宴席规模,确需举办的,要督促举办人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统筹兼顾其他商贸场所疫情防控。加油站、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等大型商贸场所,也应参照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类场所,落实按规定样式制作渝康码管理制度栏,及时在渝康码小程序防疫服务栏申领更新场所码,在人员、车辆出入口处合理配置查验员等措施。按照入场即查、不漏一人工作要求,督促入场人员测体温、戴口罩并扫场所码,严禁红码、黄码、弹窗人员进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分类处理,在入口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六)强化应急保供,牢牢守住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的底线。各乡镇(街道)、商贸企业要严格根据《石柱县突发规模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预案》,做好应急保供工作,加强货源组织,强化产销对接,搭建对接平台,拓宽供应渠道,巩固与生产基地和企业的产销合作关系,保障货源充足。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与辖区内商贸企业的联动,指导建立辖区内商贸企业、车辆、人员白名单,制定生活物资保障细化方案,进行分级分类防控和供应,精准安排部署生活物资保供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一)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组织调度村(社区)力量对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住宿餐饮等商贸重点场所实行网格化管理。一是督促各商贸重点场所把好入口关,合理设置入口,每个入口配备渝康码查验员,严格查验入场人员两码一证。二是摸清并建立辖区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住宿餐饮三类重点场所底数台账,建立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住宿餐饮、外卖配送等四类重点人群监管底数台账(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重要信息),并督促重点人群落实两天一检核酸检测,按要求及时将商贸重点场所底数台账、商贸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监管底数台账和两天一检落实情况报送县商务委对应行业科室。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县商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重点场所渝康码验码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全县商贸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商贸经营主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一米线、通风、消毒、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织密疫情防控网。

(二)属事责任。各行业科室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商贸领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商务委发〔202256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商贸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培训、督查检查,抓好日常督查督导,杜绝督查检查走马观花、时紧时松,发现问题及时督查商贸经营主体整改,一跟到底督促商贸经营主体抓好后续整改。

(三)主体责任。坚持谁经营、谁负责,各商贸经营主体要夯实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责任意识,落实专人负责,按照最新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核酸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投入,配齐配足防疫物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约束机制,督促提醒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有关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渝康码验码工作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39号)、《关于深化落实商贸重点场所渝康码验码工作的紧急通知》(渝肺炎组市监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督促乡镇(街道)片长、村(社区)片长每周定时或不定时对辖区内商贸重点场所两码查验执行情况予以全覆盖督查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安排部署,组织力量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对商贸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和点长乡镇(街道)片长及村(社区)片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每季度实现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抓实商贸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筑牢疫情防线。

二是各行业科室将会同属地乡镇(街道)每周开展行业领域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检查;各片区联系指导组每半月将深入乡镇(街道)开展商贸领域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检查;各一对一监管人每周将深入所监管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指导督查工作。同时,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每月将对各商贸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定期将对各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情况予以全县通报。

三是各商贸重点场所点长每天加强对各入口场所码查验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在场所码验码工作落实情况巡查检查表上做好记录。

  玲(服务业发展科科长)13452239631,负责商场超市、餐饮住宿;

谭永森(电商科负责人)13452452152,负责外卖配送;

廖占运(流通科干部)15723234284,负责农(集)贸市场、物流快递

付巧灵(执法队干部)15826251844,负责综合执法检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21012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柱县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10月12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